美国不久前宣布,已向世界贸易组织提起动议,希望通过该组织向中国施压,要求中国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不仅如此,法律界面对新一波P2P交换软件BT下载的流行,也颇为为难。
据很多收钱的人说,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为了捍卫神圣的权利。
人类为了尊严定义并划分了权利,尊严里无疑包含了给予和被给予、爱和被爱。但很多时候,我们只看到要求“被给予”、“被爱”,于是,利益代表了权利,财富代表了尊严。
是不是一定要认真地比出谁比谁有更多权利?——比一比谁赚钱的权利更大?其实,也有相反例子,IBM就有过开放数百项专利的例子。不过,“知识产权”有时成了少部分人赚钱的权利,它恰恰影响到多数人。
保护知识产权不容置疑,但是,保护尺度的把握更重要。
不知道是现代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太健全还是不健全,它竟缺少了一些基本的人文关怀,只是进行了单方面的保护,只对创造者进行了保护,而忽视了使用者的价值。
被创造出来的知识成果的价值在哪里?是被广泛的使用,是为了创造更多的价值,是为其受众创造价值,创造者和使用者是相辅相成、互为成就的。否则的话,“扒钱包”这项技能是不是也可以申请专利?
一方面,知识版权天经地义地应该得到尊重,创造力因该得到相应的尊重和回报。另一方面,知识版权不能完全演化为商业规则和赚钱手段,知识版权保护的人性化也应该得到重视,保护是应该有限度、有环境区分的。
我们应推崇这样一种规则,创造者应该得到回报,但不是无限度地得到回报。而使用者应该给予回报,但不应该完全是被动的。其实,也不是所有时候都必须付费,很多时候,分享是一种美德。
我们需要这么斤斤计较吗?
很多时候,我们对权利严格到如同电脑程序,不允许哪怕一点点的“随意”。是的,只有这样才能比较出利益的多寡、权利的多寡。那么,赶快为我们的每一种“权利”讨个说法吧,比如,你可以向每一个“浏览”过你英俊相貌的人征收版税。
哪怕一个钢崩也好,聊胜于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