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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运营商合作间的微妙关系

作者:丁绍华出处:通信产业报
[ 2005-06-30 12:00 ]
摘要:消费者是无辜的,这不能说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太强,更不能讲消费者太苛刻,用户花钱买的就是信息消费,就是信息的畅通无阻。

  陷入尴尬的囚徒悖论

  “囚徒悖论”是博弈论中最著名的案例。最早是由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数学家塔克于1950年提出来的。

  “囚徒悖论”说的是这样一个案例:有一天,某商场发生了一起十分严重的纵火案,警方在火灾现场抓到了甲乙两个犯罪嫌疑人。事实上,就是他们为了报复而联手放的火,但是,警方却没有掌握足够的证据,只好把他们隔离囚禁起来,要求他们坦白交待。后来,他们通过自己的律师,都知道以下信息是绝对真实的:

  1.如果他们都不招供或拒绝交待问题,他们的罪名就仅仅是因为身上带了危险性武器而分别被判一年的监禁。

  2.如果他们都选择招供,即坦白交待,他们将分别被判三年监禁。

  3.如果他们中间有一个人坦白交待,而另一个人拒不招供,那么,招供的人将免于刑事处理,拒不招供的人将被判五年监禁。

  根据以上有关判决的确切信息,甲乙两个囚徒由于彼此不能相互沟通,都陷入到一种困境之中。

  从“囚徒悖论”可以看出,选择合作是真正的奥秘,合作才能双赢,只有互相信任、相互合作才能给双方带来利益,相互拆台只会给双方带来损失。

  洞察当今IT界,“囚徒悖论”在电信运营商间也陷入了尴尬,相互间都知道应该合作,但人为干扰因素导致相互间诸多矛盾难以调和,相互间的利益也大受损伤,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相信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和《电信法》的即将颁布,这种形势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或遏制。

  运营商合作间的微妙关系

  笔者管见,电信运营商之间的合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主导运营商霸气犹在。表现在:一是经营中的垄断姿态有增无减,总以为整个市场就应该归其所有,其他运营商的发展是在切自身的“蛋糕”。因此,一味的打压、“围剿”也就在所难免,在先行者看来也是顺理成章的。二是不找市场找“市长”。抢占市场份额本是商海之争的必然趋势,要靠经营策略和优质的服务取胜,但恰恰相反,主导运营商对于市场的发展,尤其大客户、集团用户等高端用户,不去从市场的角度入手,而是去找“市长”。三是藐视他人。同一省公司、地市分公司之间,要想拜会主导运营商的领导,没有持之以恒的决心、坚韧不拔的毅力,加上三番五次、五次三番的邀请,是很难成功的。四是独断专行。凡事以单方面意志为转移,想合作就得按一方的要求办,颐指气使。例如互联点的选择问题,明明在市中心就可以完成,偏偏要舍近求远,浪费投资。

  2.互联互通联而不“通”。处处设障,而且设障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让行管部门大伤脑筋。即使有一方想发展“卡”的业务,也会遭遇处处设防。人为造成用户的大量投诉,不仅增加运营成本,而且严重影响公司形象。

  3.通信设施屡遭破坏。破坏竞争对手通信设施的不正当竞争始终是电信监管部门难“啃”的一块骨头。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自从电信市场上出现竞争后,破坏通信设施的现象便屡见不鲜,且破坏的技术水平越来越高(很多案例见诸报端):同一杆路或管道的电缆,作案者只破坏一家,判断十分准确。如人民网披露的海南省电缆被破坏的事件,多处同一无人井中的电缆被砍断,破坏分子就认准了铁通电缆,其它电缆他不感兴趣;砍电缆也很专业,从交接箱下端砍断,而且都是800P、1600P以上的,让铁通无法割接,只能更换电缆,在造成影响的同时,也给修复造成一定困难,岂不“痛”哉。对手却乐此不疲,岂不“快”哉。

  4.价格大战此起彼伏。意在击垮竞争对手的低于成本的价格战是电信监管部门又一块难“啃”的骨头。降低通话费、降低月租费、免费送来显、捆绑送大礼等等,乐此不疲,人为打起了价格战(信息产业部多次通报了各地价格违规的情况,并作了相应处罚),结果是扰乱了市场,两败俱伤。

  5.故意诋毁对方。有的运营商不是花大力气“包装”自身,打造自己的品牌,而是很卖力气的去“宣传”竞争对手。

  6.耍“大腕”。新开发小区、新建办公楼等,本应由开发商提供的户线、管线及相关设备等,为了占领市场,主导运营商“财大气粗”,一口应承下来,不仅如此,还要送装机费用、话费提成、高档礼品等等,通过不正当手段竞争。

  ……

  这些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电信行业的整体形象,2005年“3.15”晚会公布的全国电信行业投诉指数遥居其它服务行业之首便是佐证。无论什么原因,消费者是无辜的,这不能说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太强,更不能讲消费者太苛刻,用户花钱买的就是信息消费,就是信息的畅通无阻。

  诚信打造电信航母

  从“囚徒悖论”不难看出,真诚合作是电信运营商之间最好的选择。笔者以为,电信行业间应当是一种理性的“竞合”关系。通过理性的合作实现“双赢”,甚至是“多赢”,这既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更是和谐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1.社会发展的需要。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发展战略。作为电信行业,如果没有一盘棋、一体化的大局意识,各扫门前雪,各自为政,这种信息化最后就会变成信“熄”化,又如何带动工业化,更谈不上和谐发展了。

  2.行业竞争的需要。按照WTO的规定,其它地区和国外电信运营商将允许进入中国参与电信业的竞争,喊了多年的“狼来了”,这回真的来了,如果国内电信业不去通力合作,形成竞争的“优势”,而是先乱了“阵脚”,互不协调,互不支持,互不配合,相互拆台,在中国的电信舞台上岂不是要上演“螳螂捕蝉”、“鹬蚌之争”的闹剧。如果各运营商都能理智一些,把价格控制在适当位置,着力在“服务”上下功夫,形成各自的服务特色,不仅能够实现“双赢”,整个电信业的形象也必然提高,人气指数自然会上升。

  3.实现效益最大化的需要。无论谁经营,都是国有资产,既然是国有资产,就要确保其保值增值。如果各运营商之间各行其是,再加上不计成本的价格战(虽然行管部门对资费有明确规定,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势必导致利润的下降,“增量不增收”的现象就是很好的例证。

  4.市场经营的需要。市场经济运转的法则就是实现和鼓励竞争,没有竞争,又谈何市场经营。只竞争不合作,结果只能是投资不小,见效却不大,甚至是负债经营,这种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事还是别做为上;而没有竞争,最后形成的只能是垄断经营,消费者的权益就无法得到保证,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美国对微软公司的“肢解”就是最好的例证。

  5.消费者的需要。用户到市场上消费,就是想比较和鉴别一下同一产品的质量、价格等等,其目的就是要通过“比一比”达到最终的消费满意。我们换位思考一下,用户在其它市场上消费可以随心所欲,为什么在电信市场上消费就不能“货比三家”?

  6.打造中国电信业航母的需要。加入WTO后,中国的电信市场将逐渐向世界开放,这就意味着中国电信市场的竞争已不仅仅局限于国内,而要与世界接轨,要参与世界性竞争。要在国际电信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国内的电信运营商准备好了吗?

  笔者以为,中国的电信业要想打造自己的航母,就必须从国外市场汲取点营养,精诚团结、真诚合作,最终让中国的电信航母坚不可摧,也才有时间、精力、能力向外扩张,逐步占领国际市场,这才是“囚徒悖论”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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