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正式实行新版的《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和《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示范文本正式推出,其中关于外地人办理电话入网的限制已经放开,删去了只能凭本地身份证办理入网手续的规定。

  在不少人看来,这足可以欢欣鼓舞的,因为这打破了往日在办理电话入网上对外地人的歧视,同时也为外地人使用上更多的通讯服务提供了便利。

  其实并不然,这种开放离真正地消除北京人与外地人的差别待遇与歧视还很遥远。同时由于相关电信政策的发展,让这种开放也变得没有任何意义。

  首先新版北京电信入网合同实施之前,外地人都已经可以办理到各种北京的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入网业务。实际生活中,从移动和联通两家移动通信运营商再到固定电话运营商网通已经不同程度地开放了向外地人办理电话入网。诸如移动动感地带、神州行、联通如意通、UP新势力等业务没有实行实名制,入网的时候哪晓得是外地人还是北京人。这些都是预付费的形式,而且这些移动电话业务所提供的服务与实行本地身份证入网的业务区别不大。在固定电话的入网上,网通以前实际就有两种外地人安装固定电话的方式,跟移动和联通的做法一样,要么预付费,要么提供担保人。对于新版电信入网合同实施,网通也已经明确表态目前暂时不取消这一规定。现在移动和联通也规定,外地申请入网者要先预付500元话费,或者由持有北京身份证明的担保人提供担保。这样与新版北京电信入网合同范本实施之前就没有任何区别了。

  其次,制度上的歧视并没有消除。有人说“原来一直以来施行的外地人不能成为电话机主政策,实际上是对非北京户籍人士的一种歧视。而这种歧视又是建立在对外地人存有故意拖欠话费意图这样一种‘有罪推定’的基础上,因而实际上对外地人构成人格侮辱,是对其尊严的冒犯”(见魏文彪:《制度性歧视是民间歧视的根源》)。如今,移动和联通开放了外地身份证办理移动电话入网,但外地人并没有从此与北京人享有同等的待遇。外地人申请人还要先预付500元话费,或者由持有北京身份证明的担保人提供担保,才能办理手机入网。这同样还是对外地人存在有故意拖欠话费意图的一种先入为主的推定上。预付500元就是一种财力上的保证,北京人办理手机入网是不需要提供任何担保,而外地人却要提供人保或者财保。外地人与北京人的差别就是一纸身份证的区别,就让移动和联通认定他们的信用与北京人的信用之间存在差距,非要提供担保不可。

  第三,我们注意到随着移动的一些新业务的发展,让外地身份证入网必须提供担保的问题得以绕开。比如中国移动“全球通”刚刚推出的异地入网服务,可以由客户在原归属地预约,然后再到北京办理。这样也解决了外地身份证在北京移动电话入网问题,但就是不清楚北京移动会不会在办理这项业务时也需要外地人提供担保了。

  由于我国目前对手机管理的加强,手机实名制的实施,客观上也要求运营商放开对外地人入网的限制,与北京人“一视同仁”,才能顺利实施对手机实名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