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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 的罪与罚(一)权力的解放

作者:黄彦达 出处:数位之墙
[ 2005-09-27 09:47 ]
摘要:从娘胎里就带著反骨,似乎注定背负上反抗宰制的宿命。它是从天上被偷盗而带到网络世界里的火种

  P2P 是被盗取的火种

  在希腊神话里,普罗米修斯违反了天神宙斯的旨意,盗取火种带给人类,人类因此有了火。而普罗米修斯却因此受到宙斯的逞罚,被锁在高加索山上,受到秃鹰啄食心肝的无尽折磨。

  宙斯反对将火种带给人类的理由是单纯的。因为人类只要单纯生活就好,不可以有太多享受。火种虽好,但容易乱了人的心性,星星之火足以燎原,哪天回过头来烧死自己,反而害了人类。

  公元2000年 3月,在美国在线(AOL )工作的Justin Frankel以及另一名工程师Tom Pepper在网络上发布了全世界第一个P2P 架构的档案交换软件Gnutella的原始码。

  受到当时网络泡沫化的震撼,当时社会大众不太注意这个新闻,或者也不太理解这件事多么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五年以后的现在,P2P 这个字眼却几乎已经变成免费MP3 与免费电影下载的代名词。

  P2P ,一个彻底「去中心化」(De-Centralize )的档案交换架构,打从娘胎里就带著反骨,似乎注定背负上反抗宰制的宿命。它,是从天上被偷盗而带到网络世界里的火种。

  P2P 是反中央集权的

  第一代互联网的思维是主从架构式的。例如Yahoo!架了网站,任何人透过浏览器对网站主机发出链接请求之后,主机将网页传到浏览器中。此时网站是主(Server),而浏览器是从(Client)。

  于是全天下浏览器都来朝拜Yahoo!,新媒体霸权诞生。或许网络使用者不自觉,然而这就是中央集权。这意味著Yahoo!有可能控制你能看什么,你不能看什么。此外由于目标显著,它也容易成为被攻击对象。

  然而P2P 却不是这样的架构。它让每个使用P2P 软件的人都变成了主(Server),任何人只要有电脑并且连上网,可以在自己电脑中摆放任何软件给其他人抓取。任何人都是「主」,同时也是「从」。

  当你想找某个档案时,只要下一个搜索指令,P2P 软件会自动寻找谁的电脑里面有这个档案。你可以从回传的清单中选择要下载的对象,之后两台电脑直接联机传输档案,不需经过第三者。

  这是彻底的权力下放。将传播的权力彻底回归群众,而不再需要经过某种权力机构审核(不管是基于政治或者经济考量)来决定档案或文件是否允许发布。由于传播快速,甚至不容易抓出「主」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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