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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虞连姻” 迫不得已

作者:程苓峰出处:Blog
[ 2006-01-26 09:05 ]
摘要:合则共同跃升、分则难负其累。顺应商业逻辑,水到则渠成

  都说江南春和虞峰两人创造了历史。这是中国民企第一次老大和老二合并。其原因涉及产业的,资本的,和人性的。但哪一个为主?我认为商业成就人性。一个独特的商业模式为合并提供了不可回避的利益动机。

  楼宇电视是个无差异行业。电梯旁的液晶屏是唯一的运营载体,哪家公司都一样。这是合并的根本基础。以盛大九城为对比,网游的多样性无法穷尽。不仅两家的游戏彼此不同,就连每家在不同阶段的游戏也不同。

  产品多样导致竞争手段的多样,盛大九城能寻找不同的细分市场。一个转休闲游戏,一个留守打斗游戏,《魔兽》瞄准男性,《梦幻》就找女性。各领风骚。但这种定位差异在楼宇电视市场就如无本之木。竞争手段就剩最原始的一样:价格战。

  价格战在05年之惨烈,江虞“深受其苦”。很多楼宇的进场价翻了甚至四倍。进场费的特殊还在于,价格战没有底线。其它同质化产品,无论可乐还是彩电,成本可以核算。价格战以成本为底线。但楼宇进场费的成本是无形。虞峰这样说:进一个楼到底多少钱合适?五万还是二十万?是靠卖方、买方、对手三家博弈,没有明晰的成本界定。

  江虞在“低水平”的“恶性竞争”中耗掉大量精力。虞峰要在应付物业老板上花很多时间,江南春在美国上市时还不分日夜的指挥国内跟聚众打“口水战”,分众设立“骚扰团队”,用处只在蓄意挑高楼价。企业家资源的浪费。

  不过,即便成本难界定,若强势一方顶住暂时亏损而把对手挤出市场,也不失一种策略。但楼宇电视是稀缺资源并被长期占有,此法亦无效。江南春曾考虑利用领先优势和资金充裕的时机通吃楼盘,将聚众扼杀。但聚众和物业签的都是长期合同。江南春说,再多给他1亿,也打不掉聚众的楼。

  其次,即使分众愿意这样干,资本方也不许。为大量融资快速圈地,江南春跟VC签有“对赌”协议。04年若完不成860万美金利润,江南春60%股份就自动折半,软银升级为控股方。江不可能承担这个代价。保住一定利润,是给了聚众空间,但公司毕竟还是手上;若牺牲掉利润,聚众是被扼杀了,但公司就不再姓江了。

  此产业的核心是“点子+资本”。三年前这个“新产业”的大思路就确定下来:屏幕搬进楼宇,上规模后卖广告。一直没有变化。剩下的,就是依靠资本支持大肆圈地了。所以当前资本过剩的环境下,两家都有足够机会,必定分庭抗礼。

  楼宇电视始终是分众聚众两家的竞争,是实现合并的另一条件。若有三家以上,那两对手合并就不可能扼制价格战的延续。这种限制,在容纳四五玩家的网游和门户业尤为突出。

  正因为无差异产品和同质竞争,双方相互非常熟悉。这是江虞能达成一致的关键。因估值相差太远而无法合并的例子不胜枚举。张朝阳被认为是“永不会卖掉搜狐”,但他说过:只要价格合适就可以,但他人对搜狐的估值跟张朝阳往往相差太远。原因是,搜狐的模式和发展路径很特殊,即使收入结构相似的新浪,在业务线和运营上也有大不同。就导致创始人跟资本界判断企业价值的不一致。

  2003年两家就在软银引荐下谈判过。但因估值差距太远作罢。两年后,正由于双方对同质竞争体会深刻,彼此“知根知底”,所以在05年末两次会面后就定下了价格。江对聚众估值3亿,虞峰要3.5亿,最后取中值3.25亿。这是双方董事会的心理底线。江南春说,如果虞峰坚持3.5亿,即使他自己OK,董事会也要讨论、延迟交易,而一旦错过这个时机聚众上市后,变数增多,合并就遥不可及了。

  虞峰也是这个看法。“人家给你钱,就是要你去打仗。打的结果必定使成本急速提升,合并的意义就不大了。”虞峰也明确说,3.25亿是自己的底线,如果江南春还要压价,他就会拒绝。

  在这里,焦急的资本界拌演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从两年前的软银、到后来的高盛,甚至包括曾经力挺聚众与分众分庭抗礼的凯雷,都在05年末力主合并。投资方的判断非常简单:市场格局已定,如果继续打,必定两败俱伤,若合并,股价自然往上涨。

  对于是投资方一手促成合并的说法,江南春认为有一定道理。他的理解是,自己虽然是创始人、管理者,但同时也是最大股东;在促成股票升值这一点上跟投资者一致;“这的确体现了资本逐利的最高要求”。

  如上种种,合则共同跃升、分则难负其累。顺应商业逻辑,水到则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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