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在谈到《电信法》一些立法原则时表示,即将出台的《电信法》将改变电信业务和广播电视业务互不准入的状况,并鼓励电信设施的共有、共建。“两电”之争、“三网”不联、重复建设长期以来制肘着中国IT业的发展。即将出台的《电信法》抓住这些事关我国IT产业竞争力的关键问题,并从法制层面加以解决,不仅契合了科学发展、和谐社会建设的时代主旋律,更为打造信息强国提供了法律保障。
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与网络的急剧发展,广播电视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合一的趋势更加明显,特别是在下一代互联网建设中,广电、电信的基础性作用将会更加凸显。因而要打造信息强国,必先解决网络之间的互联互通问题,然而在我国“三网不联”渐成常态、“两电之争”由来已久、重复建设触目惊心。各个网络之间为了争夺市场控制权,不惜建设各自的“网络王国”,且互不开放;就是在“三网”的各个网络内部不同的企业间也是“严防死守”,生怕其它企业介入,这种状况已经制约了中国IT企业和整个中国IT业的发展,如不尽快改变,将来则会更进一步影响中国IT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所幸的是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了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即将出台的《电信法》有望解决这些问题。
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不是空口号,具体落实到IT业来说有着非常现实的意义。信息强国建设的过程必有和谐化发展的特质,这不仅包括数字“数字鸿沟”的缩小,也包括“三网”之间、IT企业之间竞争合作的和谐。中国的IT企业之间本应合作共生共荣。“三网融合”从技术上来讲不存在障碍,从现实必要性上来讲也不存在争议。以IPTV和手机电视为例,由于IPTV涵盖数字电视和电信运营两个概念,因此是典型的电信网和广电网两大业务体系的交叉,手机电视是移动增值业务中最具发展潜力的新业务,也是未来3G网络中的典型业务,其市场规模巨大,但两者的发展离不开电信与广电的合作。现在两电为市场主导权争执不下,无非是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国内的市场份额而已。而从长远的角度考虑,为了眼前的一已之利丧失的是可能是更大的经济利益,因为没有“三网融合”,下一代互联网光靠哪家都难以发展;而以国际眼光来审视中国IT企业之间的利益之争,无异于“窝里斗”、“井底之蛙”,其结果不仅难以争夺到更大的国际市场,到头来可能连国内市场的主导地位也会难保。
中外IT巨头之所以能够做大做强,无不具有合作竞争的和谐发展观。微软近日与雅虎双方将即时通讯软件用户实现互联互通,MSN和雅虎通用户可以互享信息。双方的合作并不会因此而减少市场份额,相反双方的联合将形成一个全球最大的IM用户群体,估计用户总数将超过2.75亿。位居世界电信运营商第22位的华为公司,为什么能够在世界电信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呢?用华为公司总裁任正非的话说,靠的就是“打天下要与对手做朋友”。这些年来,华为一直跟国际同行在诸多领域携手合作,通过合作取得共赢、分享成功。如华为跟美国3COM公司合作成立了合资企业,3COM就可以把研发中心转移到中国,实现成本降低;而华为利用了3COM世界级的网络营销渠道来销售华为的数通产品,大幅度地提升产品的销售,从而实现优势互补、互惠双赢。
IT知名企业的成功值得称道,其经验更值得借鉴。广电、电信、互联网三个网络在争夺市场份额之时的确是竞争对手,但是如果缺乏了合作的精神,各自发展失去的则是共同做大做强的机会。当初中国移动与联通之间的短信不能互通,就是因为双方都担心短信互通后会造成自己的客户流失,而事实上,短信互联互通后客户非但没有流失反而双方都在互联互通中实现了互赢互利,共同推动了短信市场的快速发展。
“和而不同”。和谐以共生共长,不同以相辅相成,这是中国古代的智慧,中国IT业要自觉运用这一智慧,积极主动地与竞争对手共建、共享网络基础设备,在共同的业务领域实现相互准入,从而建立起广泛的利益共同体,相互依存,共同发展。倘若如此,中国的信息强国之路还会远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