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务部长古铁雷斯对华访问,再次就“知识产权”问题对中国政府施压,“美国需要看到是实实在在的成绩”。他认为盗版的猖獗不仅仅损害美国公司的利益,中国才是事实上的最大受害者,中国自己的产权产业和发明将成为最暴露的靶子,“这给中国的发展远景是一个极大的威胁”。

  古铁雷斯的观点的确没有错,盗版损害的不仅仅是美国公司的利益,中国企业也一样遭受着巨大的损失。相比之下,中国的软件企业由于规模、实力远没有美国公司强大,诸如微软。因此在对抗市场上盗版侵袭的能力上中国企业相对来说更差,猖獗的盗版让中国软件企业强大的可能性更小,这一点中国软件企业已经深有体会。

  但是我国的盗版问题绝没有美国有关组织所说的“盗版率达到90%”的那么夸张。在反盗版问题上,我国政府一直在努力。从立法到法的贯彻执行,我国政府在反盗版问题上做出了许多坚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而且这些成绩是实实在在,有目共睹的。况且盗版也不可能象“落叶”一样一夜之间清扫干净,美方的指责和要求实属无端与过分。

  从2001年修改著作权法到新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出台,我国在计算机软件的版权保护上制定了一条很严格的尺度,打击盗版延伸到最终用户。这一点当年在国内还引起了很大的纷争,有不少人质疑超越了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但我国政府仍然出台了这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反映出了我国政府在反盗版、保护知识产权上的信心和决心。

  2004年12月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实施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刑事司法保护力度。同时从2004年开始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为期一年的保护知识产权集中治理的专项行动,后来又延长到2005年年底。

  各地版权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商业用户安装盗版软件的打击力度尤为严厉,不少美国公司通过版权行政管理机关的打击行动保护了自己的利益。2004年微软就曾经就网吧安装盗版操作系统投诉到杭州版权局,后杭州版权局进行了清理整治,完成了网吧电脑安装操作系统的正版化。

  我国政府正在利用行政和司法的双重手段严厉打击盗版行为,取得了巨大的成绩。美方再次提出我国盗版率超过90%的数字不知从何而来?难道就是从大街小巷能够买到各种各样盗版DVD和软件推断出来?不少人包括我国公民对此也极为不理解,据此认为我国盗版非常猖獗,政府放任不管。这是有失偏颇的。

  这实际上是一个解决问题的轻重问题,版权行政管理机关在目前阶段只能抓大放小。在我国对盗版软件的行政管理主要靠的是版权行政管理机关,而他们内部的版权执法人员相对来说人数有限。我国打击盗版需要解决的问题还很多,要把主要的人力物力放在对侵犯版权更严重的问题上。相比较小贩贩卖盗版软件,公司企业等商业用户安装盗版软件对著作权人的利益侵害更大,在目前阶段把打击重点放在这些行为上,符合著作权人的利益。而如果把重心放在打击大街小巷的小贩身上,要牵扯更多的人力,收效也并不一定大。

  据透露,国家版权局已经在推进大型企业软件正版化的工作,要求在一定时期内使用的软件都正版化。看到这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不仅是中国软件企业还是美国软件企业都应该感到高兴,因为这些企业才是他们软件销售收入的最主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