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电视行业仍难以摆脱标准之困扰。
10月24日,国家广电总局正式颁布了中国移动多媒体广播(俗称手机电视)行业标准,确定采用我国自主研发的手机电视技术标准STiMi,奠定了今后大规模市场推广的基础,该标准将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但某电信专家则表示,让广电一家单吃这块‘蛋糕’是没有可能的;事实上,目前信产部也在内部组织手机电视推荐标准。
这意味着中国手机电视行业还是难以摆脱标准之困扰,由于DMB、DVB、高通Media Flo等诸多标准的存在,中国手机电视行业的发展必须先过标准关,而在标准关背后,反映的则是广电系与电信系之间的利益博弈。
广电系VS电信系标准混战
其实这次广电总局出台的标准属于推荐性行业标准,影响力也主要局限于各省市的广播影视局,而电信系的移动运营商们也一直在力推手机电视。从2004年起,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两大移动运营商都推出了基于流媒体方式传输的手机电视业务,特别是在世界杯期间,这种手机电视业务得到大规模的推广,所以掌握了平台的电信系肯定不愿意在标准上受制于广电系,毕竟中国手机电视行业的发展前景被普遍看好。
一份In-Star的调查报告预测:目前有7%的移动通信用户希望使用手机电视业务,并愿意为此向运营商付出占ARPU值 (每用户平均收入)1/6的费用。在未来5年中,中国手机电视用户的CAGR(复合年均增长率)将超过315%,到了2009年,手机电视用户数量将达到9400万。
而目前的手机电视标准市场已经分为几大阵营,如三星、LG等韩系手机厂商支持的DMB标准,NOKIA等欧洲厂商支持的欧洲DVB标准,以及美国高通公司力推的Media Flo技术标准,再加这次广电总局自主研发的手机电视技术标准STiMi以及电信系将推出的手机电视推荐标准,每个阵营都在力推自己的手机电视标准,而每种标准手机电视标准都各有所长。韩系DMB标准和欧洲DVB标准的优势在于技术成熟,产业链完善,基本上都有国际手机大厂在背后运作;高通公司的Media Flo技术标准的技术比较先进,也可以与其3G技术形成协同效应;广电总局自主研发的手机电视技术标准STiMi的优势则在于拥有自主研发的手机电视技术,不需要支付高昂的专利费用,而且还有爱立信倡导的移动电视标准—移动网络承载技术(MBMS),据称,爱立信倡导的移动电视标准之一—移动网络承载技术(MBMS)是未来在移动网络上发展移动电视广播业务的技术基础。简单地说,这一技术可将同一个电视信号传送给多家接收用户,而且只占用一个通信频段,不会给有限的网络资源带来负担,这种技术需要在3G推广后才可以应用;所以面对如此之多的技术标准,只有选择适当的技术标准,才可以带动整个产业链的健康发展。
广电系与电信系利益博弈
其实手机电视行业难以摆脱标准之困扰本质上是移动系和广电系的管理权限、利益博弈的反映,在中国手机电视产业中,最大的瓶限就是广播电视行业与通信行业在手机电视业务上的缺少统一而有效的监管体系。 广电系掌握内容以及牌照发放等管理权限,对手机电视业务实行许可制度。国家广电总局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中对移动电视和手机电视业务各环节的许可实施规定中指出,无论是广电运营商还是移动通信运营商,只要开展视音频传播相关的地面广播数字移动电视业务、手机电视业务、流媒体业务,都要接受广电总局的管理,实行许可制度;而电信系掌握着收费和运营平台。所以手机电视发展的关键环节在于体制问题,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副会长谢麟振就曾指出,目前手机电视发展的瓶颈在体制层面,因为手机电视要求移动电信运营商和广电运营商的业务实现深度交叉、交汇和交融,这两者掌握手机电视最为关键的环节:终端渠道、终端、网络和内容等等。
所以如何选择适当的技术标准,平衡各方面的利益,统一移动系和广电系的管理权限对于中国手机电视行业的发展异常重要,只有选择适当的技术标准,才可以加快中国手机电视行业的发展,而据中国移动多媒体广播技术研究工作组公布的手机电视发展路线表:2006年底,完成地面补点试验网建设,进行系统的试验。2007年中,完成地面补点示范网建设,开始商用试验。2008年上半年,启用卫星系统,形成全国网络,正式开始运营,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提供服务,留给中国手机电视行业的调整的机会已经不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