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港台媒体报道,俄国作曲家林姆斯基.高沙可夫有部知名的管弦乐曲,作品编号35,旋律优美,意态迷蒙;主题次递重复,弦乐背景不断变换,绘出凄美景致。这部作曲,灵感来自阿拉伯世界相传已久的民间小说‘一千零一夜’里的一段故事,国王每天娶一位新娘,第二天破晓就把新娘给砍了,直到莎赫扎德(Shahrazad)出现,天天说故事,终于感化了残暴的国王。
惠普刚刚宣布退出亚太地区数字相机市场,之前几天,则是宣布终止转售苹果iPod的合约,连续2项消费电子产品,被惠普排除在产品线之外。两者稍有不同,数字相机业务在欧洲、北美及南美仍持续推动,仅撤除亚太地区,但转售iPod业务则是彻底停止。
这是惠普执行官Mark Hurd上任后,最早出现变动的2项产品,都是与惠普核心业务具关连性的产品,两者都负有类似的使命:连带促销惠普产品及耗材,数字相机与iPod都能带动打印机、碳粉或墨水匣及打印纸的销售,但对惠普而言,作用可能不大。
据估计,苹果在2005年第二季(Q2)卖出的iPod中,有5%经由惠普转售;当期苹果iPod销售额虽超过10亿美元,即使惠普经手其中5%,销售额也不过2,000万美元,若比起Q1惠普季营收216亿美元,仅是九牛一毛,加上惠普与苹果销售的iPod差异性不大,停止这项产品看来是正确的选择。而数字相机只停止亚太地区业务,主因为亚太地区是数字相机大厂重镇,惠普产品没有竞争力。
倘若2项选择都正确,当初为什么惠普会做出错误的选择,转售iPod、且在亚太地区卖数字相机?其实关键不在选择对或错,而在于科技产品更新速度太快,在不同时空背景下,即使是惠普规模这么大的企业,所做出的决定也可能此一时、彼一时。
最近1项针对美国民众所做的市场调查显示,在‘全球最佳品牌’中,入榜的电子厂商包括索尼(SONY,第一)、戴尔(Dell,第二)、微软(Microsoft,第九)及惠普(并列第九)。SONY及惠普拥有极佳的品牌知名度,但都处于企业重整过程中,戴尔营运效率无人能比,微软产品高毛利则是冠绝古今。
走向代工或自创品牌是台湾地区电子业常遇到的选择,代工毛利低,可以靠经济规模弥补,自创品牌毛利高,其间甘苦却不足为外人道;然而从惠普的例子来看,品牌高毛利的优势似乎也已渐渐流失,拥有品牌之外,还必须有其他竞争优势才能突围而出、永续经营。
日前原本供应惠普储存装置的厂商Overland承认,惠普将自2006年1月起向其他供应商购买中阶储存装置用磁带,可以预见接下来6季以内,惠普仍然可能无预警公布新闻稿,撤收非核心业务或产品,或是更换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