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 2.0的口号喊了很久了,大多数的资深评论都认为只要是为用户提供有价值的服务,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就一定能够赚钱.不见得吧?

  Google可以算是Web 2.0时代的代表公司,从其营收比例来看,广告依然占了其绝大多数的比例.我不认为在Web 2.0时代会有比广告更为有效的盈利方式,或许那个曾经挽救了不少门户网站的移动增值服务能够有出色的表现,因为这恰恰体现了Web 2.0所强调的互动性,参与性.试想一下,如果博客中国,MSN Space收费,你还会继续使用吗?这其中就存在了一个博弈在里面,毕竟所谓的博客网站的技术含量都不是很高,所支撑他们的只是一个概念,一旦他们收费必然会有相当大的影响,甚至会威胁他们的生存,而正因为没有太高的技术含量,因此就会有其他的博客网站出来来争夺这些用户,这也许就是为什么淘宝为什么到现在还是免费,而eBay易趣也降低了费用的原因吧,尽管他们的规模已经比较大了.谁会做第一个对博客收费的螃蟹呢?

  知识产权问题也阻碍了Web 2.0盈利模式的产生.其实像flickr这样的2.0模式本可以充分发挥互动性的优势,比如说可以让用户主动下载图片,并可以对图片进行打印或是传递,并进行收费,甚至还能有其他的服务.但互联网的开放性以及电脑本身软件的限制,使其根本没有办法对这些照片进行完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即使其对图片进行技术处理.

  公信力同样也是一个Web 2.0时代能否会有比较新的盈利模式出现需要面对的.博客网站上用户人数的众多和网站维护人员数量的稀少的矛盾,使得他们根本没有精力来对大量的博客日志进行审查.简单的技术处理可以缓减一下维护人员的工作量,但实在相差太大.在某一次对网络媒体的调查中,只有0.4%的用户对博客的内容报以信任的态度.

  因此,我觉得在Web 2.0时代不会有超过广告或是说有比广告更有效的盈利模式了.所以请不要迷信只要贴上Web 2.0的标签就可以翘着腿数钱了.也许我说的过于悲观,但我只想说明的是靠简单的吸引大量的用户是不会赚到钱的,需要做的还有很多.

  Web 2.0绝不是网络企业的私有财产,它是在向我们传递了一个重要的思想:要针对用户多做点事.因此想那些传统行业的领导也可以从2.0中领悟到不少.我个人觉得2.0在电子商务中的表现会比在其他地方更有发挥的余地,比如说电子邮件营销,数据库营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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