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信息产业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11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展手机违法短信息治理。这次治理的重点是群众接触多、反映强烈的五类违法短信。
自1997年,天津电信在全国第一次开通了手机短信息服务SMS(shortmessageservice),经过几年的迅猛发展,如今手机已经可以说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短信时代。
有调查显示,在国内15~25岁的人群中,平均每人每天发送短信已超过10条。基于手机短信发展迅猛的势头,有人将其称为继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之后的“第五媒体”。
现在,或许每天闪动在手机“拇指一族”眼前次数最多的字样就是“短信发送成功”几个字。亲友之间的情感联络,朋友之间的事务约定,恋人之间的打情骂俏等各种各样的人际交流都可以用短信的方式表达。人们已经渐渐习惯用拇指来传递情感,例如“短信拜节”就是现代人生活的重大节目之一。
短信在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也在改变着我们的社会。短信功能带动了一大批拇指经济的产生和发展,内容供应商们利用短信平台不断翻新花样,各种网络协议使手机短信和传统媒体的传播方式互相结合。各种各样的互动类节目,短信抽奖、短信资讯订购服务等等应运而生。
同时,因为手机短信传播既可以是大众传播,也可以是分众传播,每个手机用户都可以成为信息的传播者,经过个人的编辑直接可以将信息传达给某个或者是某一批受众,传统意义上的媒体“把关人”的角色逐渐淡出。这虽然加快了消息发布的速度,但却也降低了消息的真实度和准确性,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这次国家三部委重点清理的五类违法短信,包括假冒银行或银联名义发送手机违法短信息进行诈骗或者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内容或者教唆犯罪、传授犯罪方法;非法销售枪支、弹药、爆炸物、走私车、毒品、迷魂药、淫秽物品、假钞、假发票或者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发布假中奖、假婚介、假招聘,或者引诱、介绍他人卖淫嫖娼;多次发送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以及含有其他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由此可见,手机短信所带来的问题,已经不仅局限于商业领域,更涉及社会等诸多层面,是全社会都需要审视和反思的。这次由国家三部委牵头,统一部署打击手机短信违法行为,也凸显了问题的复杂性。
特别是在立法层面,我们目前尚没有针对短信违法的专项法规,这不仅不利于打击短信违法行为,也不利于保护公民通信权利,这种相关法规滞后的局面亟待尽快破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