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信产部和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同意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推出多种固定电话资费套餐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一时间,关于电话月租费的存留问题成为业界和民间争论的热点。本文将通过对几个固定电话月租费相关问题的讨论,明确争论中涉及的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目前的月租可以看作是套餐的一种形式
电话套餐是指消费者通过交纳一定数量的金额来使用一定量的通信服务。对照这个定义,本文认为目前中国网通和中国电信的所谓“月租费”的实质是套餐费。在此套餐中提供了多种通信服务的组合:一个月的电话线路使用权、一个月的号码使用权和25次免费呼出权利,目前此套餐的价格为21.6元/月。基于此,本文认为目前所谓的月租费事实上是套餐费。由此也可以说,在《通知》发布后,固网运营商面对的问题是:实行单一套餐制还是实行多种套餐制?
二、多种套餐制优于单一套餐制
单一套餐制反映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电话产品的死板的价格体系,在这套老的价格体系中,固网运营商只能以同样的价格提供一种套餐产品,因此一直被市场所诟病,成为著名的“霸王条款”。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电信市场上,单一的价格体系已经成为阻碍市场竞争的障碍,因为在单一的价格体系下,运营商之间只能使用近乎同质化的通信产品进行市场竞争,事实上大大降低了自由竞争的市场效用。
《通知》的颁布,给了固网运营市场一个明确的信号——目前的计划经济体制下遗留下来的价格体系将被打破,固网运营商的竞争将更加市场化。在此背景下,单一制的套餐形式必将被多样的套餐形式所替代,因为市场经济给消费者带来的一个必然变化就应该是具有更多的产品出现在市场上供买方选择。在《通知》颁布后,几家固网运营商必将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开发出更多种类的套餐以供消费者选择,而对于目前使用的单一套餐是否还将继续存在,似乎也就失去了讨论的必要,因为即使继续存在,也只能视为众多套餐中的一种而已。
三、多种套餐必将带来多赢的局面
《通知》的颁布,为固话套餐的实行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固网市场带来了新的活力,无论是对市场竞争的规范、运营商的发展还是对消费者来说,都是存在着很大可能的利好。
对市场竞争来说,当固网市场中存在多种通信服务产品,就有了完善、细化多种竞争规则的可能,也促使各个竞争者能够使用更为符合市场的竞争手段,避免更多的不正当竞争情况的出现。
对运营商来说,多种套餐的合法化为其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对一个成功的企业来说,产品设计应该是其区别于竞争对手的重要环节,多种套餐的被允许,则给运营商在提供差异化产品服务上提供了更大的可能。同时,多种套餐必将会对运营商在市场细分等很多方面的举措起到推动作用。
对消费者来说,选择越多自然越好。多种套餐的提供,可以让消费者进行更多得比较和选择,并根据自身的需要变换所使用的通信产品和服务;可以在多种套餐甚至多家运营商之间进行选择,在多层价格博弈之中享受到价廉物美的体验。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当前的月租费可以被认为是“单一的套餐形式”,《通知》的颁布,则意味着“多种套餐时代”的到来。在新规则制约下的市场中,那些最善于设计的竞争者将是未来的赢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