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个月来,反流氓软件的斗争在全国范围内发展,流氓软件有如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就在大家认为流氓软件将从此永不“翻身”之时,传来一个令大家意外的消息。互联网协会和有关部门召集部分互联网企业,召开了一个内部研讨会,会上作出决定弃用 “流氓软件”称谓,改叫“恶意软件”。据悉,参会代表认为“流氓软件”的称谓带有比较强烈的发泄情绪和谩骂色彩,而“恶意软件”的称呼更强调对客体的关注,比“流氓软件”的提法更为妥当,因此以后将统一使用“恶意软件”这一称谓。
尽管其初衷也是为了治理扰乱用户计算机系统的一些非正规的软件,但我们有理由相信,这种改名实际上意味着对流氓软件的妥协。
按理说,只是一个称谓而已,没有必要大惊小怪。但我们某些人士却爱在名词上玩“捉迷藏”。明明是大众认可,已经沿用好几年的“流氓软件”称谓,一些人士偏偏提出要改名。
流氓软件是不是“流氓”?国家反计算机入侵和防病毒研究中心总工程师金波博士说,“流氓软件”这个词反映了我国网友的智慧,因为它具备了“流氓”的特征:第一,它传染性很强,因为它们可以通过“广告”等社会工程的途径传播,披着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第二,它们对于用户有损害。第三,流氓软件破坏了计算机系统。
那么我们就要问了,究竟是哪些人不能接受“流氓”这个称呼?如果自己的软件没有“流氓”行为,为什么要遮遮掩掩?当流氓软件给计算机用户造成极大影响,人人共愤,现在整治“流氓”行为又取得重大进展的时候,却有人站出来要为“流氓软件”改名,岂非怪事一桩?
再说了,即使真的为流氓软件换个“马甲”,但在许多用户的心中,它仍然还是“流氓”。既然是流氓软件,用户就能人人得而诛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