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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看IT:网库因断网事件向新网索赔

作者:出处:天极网
[ 2006-09-27 15:29 ]
摘要:天极网请来几位法律人士对《网库因断网事件向新网索赔》是否应该承担相关责任进行了点评

  昨日,新网断网事件出现了第一起索赔起诉。网库已经向新网发出律师函,要求新网就服务器被黑导致中国网库网站无法正常预览事件,在新网网站上公开赔礼道歉,并同时赔偿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50万元。此前,新网的DNS服务器遭到大规模黑客攻击,从9月21日下午4点多开始持续8小时中断了服务.(摘自:网库因断网事件向新网索赔150万元)

  天极网请来几位法律人士对《网库因断网事件向新网索赔》是否应该承担相关责任进行了点评,欢迎大家也来对此事发表自己的观点:

  李俊慧,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主要从事信息网络法律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致力于用文字和行动见证、推动中国IT法治进程。

       域名注册服务商服务中断如何担责?

  因新网的域名解析服务器出现故障,作为新网客户的中国网库向新网提出150万的高额索赔。针对域名注册服务商,新网断网事件给我们提出了几个问题,其一是网络服务中断的合理修复时间?其二是网络服务中断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其三网络服务中断造成的损失如何赔偿?其四是网络服务中断的免责事由?

  首先,关于恢复服务时间。根据《电信服务规范》的规定,通信设备障碍修复时限平均值≤8小时,最长为12小时。这个标准可以参考。

  其次,关于损失计算。通常的损失计算范围是限于现实利益不包括可得利益。另外,对于可能发生的数据资料丢失的赔偿问题应该单独计算。

  其三,关于损失赔偿问题。应该以服务延长为主,现金赔偿为辅。对于因服务中断造成的其他直接财产损失,应给予现金赔偿,比如数据灭失等。

  其四,关于服务中断的合理免责事由应该包括提前通知升级可免责、不可抗力可免责等,对于黑客攻击,要区分是漏洞式黑客攻击还是其他,如果是因为域名注册服务商系统有漏洞被黑客利用进行攻击,域名注册服务商应予赔偿。

  赵福军,互联法网内容总监,中南大学法学学士,上海律协信息网络法研究会特邀委员,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兼职研究员。

       网库诉新网需谨慎

  网库诉新网DNS服务器解析迟延的根据是域名注册服务协议,新网作为域名注册解析服务提供商,有义务提供安全、稳定、持续、恒定的域名注册解析服务,如果未能尽到此义务,则存在合同违约,应该对网库承担违约责任。但这里需要注意两个问题:

  首先,互联网作为一种技术应用,不可能作到十全十美,不可能没有丝毫漏洞,连微软都不能保证自己的软件产品不存在漏洞,连美国白宫的相关网站也接连被黑客攻击侵入,这也就意味着网库诉新网必须举出后者存在严重过失,存在严重技术漏洞,给黑客造成了可乘之机,否则如果新网的服务已经在现今技术条件下,达到了常规水准,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但仍旧被黑客攻破,则不应认为其有过错,其也不应该承担相关责任;

  其次,新网DNS服务器遭到大规模黑客攻击持续的时间大概是8小时,而网库向其诉150万元赔偿是否适当?合同作为民事契约行为,根本平衡点就是公平合理,也就是说网库必须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因新网服务器停止服务而遭受到的相关实际损失,而不应该漫天要价,而且这些损失应该仅仅局限于直接损失,而非包括摸棱两可的间接损失。

  张樊,襄樊学院讲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长期从事网络法律教学与研究。

       新网难逃赔偿

  新网曾经有消息说,拒绝因黑客事件给用户造成的损失赔偿。如今,网库主动找上门来了。可能又会有人说,网库滥诉。但网库的诉讼是正当的利益维护行为。黑客行为给新网也造成了损失,但新网是不能够以受害者的身份拒绝赔偿的。新网与域名客户之间是一种服务合同关系,新网有义务维护域名DNS的稳定与安全。

  新网域名DNS解析服务器被黑,造成用户网站无法访问,带来损失,新闻就是一种违约行为,理应赔偿。在民事合同关系中,对于当事人的主观意识形态是较少考虑,不能因为不是出于故意而主张免责或少责。新网在此案中的确理屈。新网应该采取积极的措施,以较少的补偿来换取用户的理解与支持,化解用户的信任危机。新网目前过于强硬的态度只能换来更多的用户诉诸法院,与新网完全对立,给万网等竞争对手带来更多的机会。更何况还有五年前的万网在黑客攻击之后的赔偿事件做对照。

           大家可来论坛对此事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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