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网(ChinaByte) 10月31日专栏(靳生喜)10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批复指出,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这一新规,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固定为20%,,照此推算,个人出售网上虚拟货币需要交纳同样税率的所得税。

  此前,业界部分人士就一直在呼吁对虚拟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如今,国家正式出台新规,是好,还是坏?

  笔者认为,税务总局新规,有利,也有弊。

  好的是,对个人出售虚拟货币征税,可以打击和扼制目前盛行的网络盗窃、网络诈骗等行为,规范网游市场走向规范。目前,网上各种各样虚拟的付费方式日益流行,Q币、大话币、魔兽币、天堂币、网易POPO币、盛大点券等都成了年轻一代的最爱。从某种意义上讲, 虚拟财产在丰富着人们精神生活的同时,也在丰富着人们的物质生活。但是,由于网络虚拟货币交易没有明确的立法规定,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导致用户财产安全和信息安全频频出现危机,从制作木马病毒、到传播病毒、再到网络盗窃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的销赃,等等,使得虚拟财产发展受到了严重的威胁。

  可以说,国家出台虚拟财产征税新规,也主要是为了解决网络交易的安全隐患,给用户更加安全的保障,使网络交易活动更加阳光,更为健康。

  不好的是,出台虚拟财产交易新规,安全性提高了,但用户的积极性有可能受到打击。近几年里,风靡的网络游戏让虚拟货币极为盛行,网络游戏当中通过虚拟货币倒卖装备的不算是新闻,现在有不少的网站还专门请人去赚取虚拟货币并转化成现金,月收入过万的大有人在。在目前全球经济危机的情况下,网游独善其身,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虚拟货币在刺激着玩家沉恋网游,使网游企业利润持续增长。

  如果出台新规,可能会对网民之间私下交易的积极性构成打击,使不受经济危机影响的网游产业走下坡路。另外,如何鉴定玩家之间的虚拟货币交易仍是一个尚未解决的难题。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出台虚拟货币交易新规,可能是不得其时,好心没有好报。如同此前业界炒作的北京新规一样,在喧闹中归于平静,国税总局的决定也可能成为摆设,在实际操作中搁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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