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万唤始出来,在消费者长久地呼吁和抨击下,一贯装聋作哑的电信公司终于理会到了消费者的呼声,日前北京市的电信公司率先表示要改变电信霸王条款,在推出新的移动和固定电话入网合同时,要充分听取客户的意见。目前移动和固定电话入网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已经在网上公布,正在征集消费者的意见。据报道,无论是移动电话用户还是固定电话用户,相当多的在征求意见稿上发表意见的留言者都表示,强烈要求取消电话月租费。有市民留言进行质疑:“安装电话时向运营商缴纳了安装费,打电话时向运营商缴纳了通话费,请问收取月租费是何原因?用户掏钱买了这个号码,并不是租用号码!”其实,这也是绝大多数电信用户的质疑。
有关取消电话月租费的理由,消费者早已讨论了很久,理由也说了一箩筐,笔者在此不打算在浪费唾沫。引起笔者兴趣的,是信产部对此事的表态。在电信入网合同示范文本网上公示后,曾有记者就“用户呼吁取消月租费”采访了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清算司一位负责人,他表示,月租费问题争议很多,目前可能不会马上取消,但会继续商讨解决这一问题,朝着广大用户希望的方向改革。据这位负责人介绍,从政府的角度来看,信产部是希望取消电话月租费的,因为话费越低对用户越有利,但从企业来说,涉及成本等问题,比如说固定电话,从交换机到住户家庭电话之间安装线路、计费表等都是终端用户独占,这些设备需要维护。
信息产业部的态度耐人寻味
首先,信息产业部给广大消费者兜头泼了一瓢冷水,“不会马上取消”,然后,又给广大消费者吃了一颗定心丸,“继续商讨”,“朝广大用户希望的方向改革”。信息产业部“不会马上取消”的理由看似很充分,“从企业来说,涉及成本等问题,比如说固定电话,从交换机到住户家庭电话之间安装线路、计费表等都是终端用户独占,这些设备需要维护。”这位信息产业部算得帐很清楚,所以不能让企业吃亏,那样就不是市场经济了。可是信息产业部没有想到,记者给电信公司们算了另外一笔帐,“据统计,在北京,不同运营商对家庭固定电话收取的月租费在13.5元至21.6元之间;移动和联通的后付费手机业务的月租费在50元左右。以现有的用户基数计算,仅北京地区每月的月租费至少有4亿元之巨。”也就是说,仅北京一年电话用户所交的座机费就将近50亿,再加上全国的数据,这是一个何其庞大的数字,什么样的交换机、电话线路、计费表、设备维护要年年需要这样一个庞大的数字。
说到算帐,经济学家周其仁也给中国电信业算过一笔帐。根据周其仁先生在《数网竞争》一书中进行的估算,在分家前中国电信系统的固定资产总额中,约有百分之三十是来自用户的装机费(别忘了10年前的装机费可都是几千,装电话简直就像装一座电台)。百分之三十,这后边也藏着一个天文数字。这部分固定资产的产权本来应该属于电话用户的,可是现在电话用户从电信公司得不到一分钱的补偿。
这两笔帐不知道信息产业部算了没有?我不相信这样简单的加减乘除就能对付了的数学公式精于计算的信息产业部会算不清?
“继续商讨”,“朝广大用户希望的方向改革”,这样的表态确实有几分亲民的色彩,让我等小民实在是感激。可是,既然决定了要“朝广大用户希望的方向改革”,为什么不能是立竿见影、雷厉风行呢?这个问题商讨的时间还短吗?广大用户呼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甚至连民建中央都少见的站出来呼吁,信息产业部仍然找不到工作的动力吗?在行政工作中,我们对这样马拉松似的“商讨”真是太熟悉了。我们有些行政部门工作的流程是,面对群众的呼声先是闭目塞听、视而不见、仍然我行我素,实在躲不过去了就大倒苦水、强调时机不成熟、拖而不决,等到既得利益者已经赚到盆满钵满后再摆出一份公仆的样子去解决问题。也就是说,必须等到疖子熟透了,才去挤脓。看看我们身边的事情,哪一件没有经过这样的流程?“船到桥头自然直”,这就是一些行政部门的行政哲学。
其实,电话月租费的问题不难理解,说白了,这是一个既得利益的问题,吃进嘴里的肉再吐出来,对谁都是一个难事,这一点电信用户们也都清楚,也能给与同情。毕竟屁股决定脑袋,思想观念很难转变过来。可既然如此,那就痛痛快快、大大方方地予以承认,何必遮遮掩掩呢。那样,倒还显得有几分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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