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虚拟世界构建体系重塑中融入信用体系的思考
虚拟世界已经不能被简单的定义为一个单纯的游戏,从它的名字就可以知道这是一个“世界”,现在的每一个网络游戏都是一个独立的简单经济体,具备了构建一个简单社会的要素:人(玩家)、金融体系(极度不健全)、生产资料(各种装备、制作装备的原材料等)。因此单纯的以“游戏”的思想来考虑虚拟世界中的问题,未免显得有些不切实际了。但实名制仅仅只针对网络游戏本身吗?其实整个虚拟世界,都需要实名制!
**简单分析:找漏洞
虚拟财产与现实货币之间的交易流程
玩家A的虚拟财产(是否为复制品暂时无法验证)~~~叫卖(靠人格保证)~~~玩家B的现实货币
现实货物与现实货币之间的交易流程
A的货物(是否为复制品可以人为验证,即样品验货程序)~~~叫卖(靠身份证、收据发票等作为保证)~~~B的现实货币
以上是两个简单的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交易流程,通过对比可以发现,虚拟财产在和现实货币的交易流程中有两个在目前的大环境下难以规避的风险:
1.货物质量保障的信用缺失。
现实货物的质量检验有统一的质检标志、标签等,B可以根据自身的现实感观客观地对A的货物做出主观检验。除此之外,有国家制定的权威质检体系作为强大的信用保证,若出现质量问题,有执法部门进行追究。
但在虚拟世界中,任何物品都没有“标签”为其进行质量保证,只有游戏开发和运营商具备检验辨识能力,B对A的货物真假的辨识能力为0。而游戏开发和运营商不具备完善的信用保证能力,也没有追责的执法权。
2.交易环节存在严重的信用缺位
现实的货物与货币的交易,有发票、收据等交易凭据在法律和信用上做保障,即使交易后出现任何问题,也可以及时追责。
在虚拟财产与现实货币的交易中,先钱后货或者先货后钱都存在信息不对称的致命缺陷。我个人认为,最重要的是这两种形式的交易没有任何信用保障,虚拟财产与现实货币的交易中信用存在严重的缺位现象,整个过程没有任何信用度可言,任何不通过信用认证 的虚拟财产和现实货币的交易都存在无法规避的风险:影子交易(交易结束便无据可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