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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 电信争夺IPTV 利益的博弈

作者:出处:Cww
[ 2005-09-13 15:30 ]
摘要:IPTV并非简单地提供电视和视频节目,而应该是以电信网为基础,暗示广电不能单方面主导IPTV产业链

  近日,中国电信集团总工程师韦乐平面对媒体首次公开表示,IPTV并非简单地提供电视和视频节目,而应该是以电信网为基础,暗示广电不能单方面主导IPTV产业链。这意味着平息了数月之久的IPTV主导权之争又在光电和电信之间再次上演。

  对于IPTV的牌照发放权,业内一直存在较大争议,其焦点在于,牌照的发放权,究竟取决于电信主管部门信产部,还是广电主管部门广电总局。广电由于拥有对视频内容的审查权,所以顺理成章地取得了IPTV牌照的审批权,但拥有网络的电信部门不甘心就此认输。韦乐平对IPTV“不局限于视频类”的解释显然在暗示IPTV的主导权待定。

  电信公开向广电叫板,争夺IPTV话语权,其主要原因是未来IPTV潜在的庞大市场。据亚洲有线与卫星电视广播协会预计,2010年中国付费电视用户有望达到1.28亿。如此庞大的市场如何不让广电和电信垂涎三尺?尽管中国宽带用户已经连续5年高速增长,但相比广电超过3亿的电视用户和1亿有线电视用户,一旦获得IPTV经营资格,凭空增加数亿宽带用户的巨大诱惑显然让运营商无法拒绝。而对于广电来说,庞大的网民群体显然也会使广电企业凭空多出另外一个收视群体,这也使广电同样不会放松对主导权的争夺。

  说到底,广电和电信对IPTV的争夺是对利益的争夺。如果不能在利益上取得平衡点,电信和广电在IPTV上的矛盾势必会愈演愈烈。那么,如何才能平息这场利益之争呢?信产部电信研究院信息政策研究所所长陈金桥表示,在中国的广电电信严格分离体制下,电信和广电发展IPTV时,势必面临最后如何合作的问题。

  国家明文禁止两大行业相互渗透,不允许电信部门经营广播电视业务,同时明确广电网络不得经营电信业务,广电和电信两大部门“积怨”已深。但IPTV可喜的市场前景很可能使两大部门“抛弃前嫌”,由争夺转向合作。运营商仅仅能提供网络资源,无法在业务上争夺话语权,为了规避广电总局的牌照限制,电信和网通等运营商极有可能通过和上海文广等牌照持有者合作,实现业务落地,“曲线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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