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尾理论”现在俨然成了Web2.0们的新圣经,我也在好奇心的驱动下简单研究了一下相关的知识。

  Wired 杂志主编 Chris Anderson 在2004年提出的“长尾理论”,意思大概是:只要存储和流通的渠道足够大,需求不旺或销量不佳的产品共同占据的市场份额就可以和那些数量不多的热卖品所占据的市场份额相匹敌甚至更大。

  而对于“长尾理论”的核心,则是在阐述Niche Market的运作,以及Niche Market再聚合成一个大市场的过程。

  我对于“长尾理论”与Niche Market之间的关系是存在两个怀疑的——

  第一个怀疑:Niche Market不完全等同于需求不旺或销量不佳的产品。

  Niche Market本身并不是一个新鲜的名词,但或许对于Internet而言是新鲜的。

  在我看来,对于长尾理论中所阐述的Niche Market的理解其实是不完全正确的——Niche Market不完全等同于需求不旺或销量不佳的产品,或者说不是针对滞销品的市场。

  我所理解的Niche Market的本意其实应该更多是指在每个产业的产业价值链条中去寻找细分的、原本不为人关注的、并且更多是针对小众的商业“缝隙”机会点。同时,Niche Market通常存在于很多竞争足够充分的市场中,无法再容纳更多的竞争者的情况下。

  但从行销的角度看,对于Niche Market而言,有一个很致命的问题——Niche Market本身都是一个很小的机会市场,即使垄断了这个市场,也不足以使企业有多强大。因为Niche Market相对于Mass Market而言是微不足道的份额。

  针对这个问题,“长尾理论”所举出的例证是Amazon成千上万的商品书中,一小部分畅销书占据总销量的一半,而另外绝大部门的书虽说个别销量小,但凭借其种类的繁多积少成多,占据了总销量的另一半。

  通过Amazon的例子,就有了我的——

  第二个怀疑:Niche Market聚合之后还能称之为Niche Market吗?

  首先,我先不考虑第一个怀疑的问题,假设Niche Market等同于滞销品市场。

  我们可以说每一本或每一种类的滞销书是一个Niche Market,但把所有滞销书籍整合到一起之后,他们就失去了Niche的本质特征,不是一个“缝隙”了,而应该是一个“鸿沟”了吧?对于Amazon而言,这相对于畅销书也应该算是同等重要的BU了。

  原来分众市场中目标受众是相对单一的消费特征,聚合之后的目标受众又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了。因此,我们不应该把原来分众市场聚合之后的市场仍旧称为分众市场,而是已经转化为大众市场了,也就是Mass 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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