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及各大电信运营商向社会正式推出《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和《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示范文本,至此起源于2004年中消协炮轰电信合同的“霸王条款”风波总算以“运营商的妥协,消费者的胜利”而告一段落,然而作为电信业内人士,我们的认识也停留在电信运营商“妥协”了吗?
笔者认为,这一年多来电信运营商对电信服务合同所表现出来的关注和积极的整改绝对不是简单地“妥协”,更多地是对自己提供服务的检讨和改进。此次,电信合同的改革可以说是电信运营商对服务深化改革的信号。
从电信运营商自身的行动来看,他们是真心实意地改进服务,这一点从近一年多来的新闻里可以得到验证。所谓的“霸王条款”只能说是历史条件的产物,运营商饱受用户恶意欠费之苦,据北京网通内部工作人员称其每年的用户欠费达到一亿元以上,而“霸王条款”仅仅只是当初规避风险的一种手段,没有任何一个运营商会傻到故意给自己的客户找不痛快的。一年多来,运营商一直在寻求妥善解决的办法,从意见征求到示范文本直至正式合同推出,运营商都是扮演着一个非常积极的参与的角色,此次电信合同改革与其说体现消费者心声,更准确地不如说是帮助运营商治愈了自己无法彻底治疗的一处顽疾。
从电信竞争格局来分析,运营商是积极主动地改善电信服务,电信合同改革只是其中之一。以北京为例,无论是固定电话还是移动电话,竞争都是非常的激烈,任何一项业务都不再由一家运营商垄断经营,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电信服务提供企业,因此电信运营商无不用尽手段做好客户服务,完善客户体验,创造与竞争对手的差异化服务,以增强客户的忠诚度。同时,各电信运营商每年都会有较大数额的预算用以聘请专业的咨询公司或者市场调研公司对用户的使用感受进行收集和分析,从完善用户体验的角度来改善自己所提供的服务,从这个角度上来看,不能说运营商不考虑用户的感受。
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被唤起,这也正是广大电信运营商希望看到的。懂得了维护自身的权益,那对他人权益的维护意识无形中也会得到提升,运营商的欠费后顾之忧将从根源上得到一定的缓解。我们用户希望看到的是运营商一切以用户为中心,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创造每一位用户的价值,用户可以不受“歧视”,消费自己需要的电信服务。笔者认为,这一幕一定也是运营商希望看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