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公布以来,引起各行业的广泛关注,该《建议》全面阐述了在下一阶段国民经济各领域发展规划的原则和方向。细读之下,涉及到信息产业方面的发展规划建议包含多个方面,比如,农村通信的发展,产业升级即新一代通信技术的发展,宽带网络、数字电视、下一代互联网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三网融合”,以及信息安全体系的建设,信息产业的区域协调发展等等。
无疑这些将是未来信息产业发展的重点内容,但是,除了发展之外,这里面还涉及到一个同等重要的问题,即在高速发展的形势下如何对行业进行有效的监管。可见,在十一五的规划建议中单纯谈发展并不全面。
据笔者了解到的情况,信息产业部所制定的行业十一五规划建议中进一步突出了发展和监管两大主题。
从发展角度看,信息产业十一五规划建议主要强调三个方面,第一是增值业务方面,第二是新一代移动通信即3G方面,第三是宽带业务方面,即如何服务与创建信息化平台。在这三个方面,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引导,是鼓励行业内的业务创新,以及为全行业争取更多的来自国家政策方面的支持。
这中间比较突出的表现在电信增值业务的发展方面。从国民经济的整体角度来看,电信增值业务是电信行业新的增长点,最终将促进整个社会的增值,专家预测,到十一五末,电信增值业务的增长率将超过10%。今天的电信增值业务已经不仅仅是娱乐性质的增值业务,而是一个新兴的产业,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产业部要大力引导基础电信运营商和增值服务提供商更好地发展这一产业。那么,这个新兴产业怎样布局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其自身的发展呢?这也就是监管的问题了。
面对更加复杂的产业状况,行业主管部门在鼓励创新的同时,有必要将原有的监管思路进一步延伸,深化行业服务内涵,使监管方式和方法进一步完善。在监管方面不仅强调对企业和用户关系的监管,还要强调对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的监管,以及在安全方面的防护等。
十一五期间的社会发展的水平和发展方向要求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化,因此,在监管方面也要树立大服务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监管必然要寓于服务之中,也必然会紧跟行业的发展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