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通信管理局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向社会正式推出《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和《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示范文本,各大电信公司纷纷表示会使用这个示范文本。正如合同文本起草初衷那样,在此合同范本里面,将用户认为是运营商霸王条款的多项进行了修改和删除。笔者认为,此次合同范本将对政府相关监管部门、电信运营商、电信消费者都会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首先,从合同范本的发起方来看,是相关政府机构再次介入通信行业的又一次典范。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此次合同范本首先起源于2004年3月15日消协炮轰电信的某些霸王条款,在此背景下,北京市工商局和市通信管理局于2004年底开始介入此电信合同范本的调研和起草。从此过程中可以看到,市工商局和通信管理局是此次合同范本的最终起草者和发布者,是相关政府机构再次介入通信行业的又一次典范;而电信运营商不仅没有参与最终合同的发布,就是原来合同中“解释权归某通信公司”的条款也进行了删除。因此,我们不难看到,电信公司在此合同范本的制定过程中,始终处于被动的地位。
其次,笔者认为合同范本中将“用户提供担保制”取代“只能凭本地身份证办理入网手续”的规定意义最为深远。从此项变更上可以看出,未来外来非北京户籍人员可以不必在申请“后续费”业务时而担忧,他们只需要找到相应的担保人就可以享受到“后付费”的通信服务。笔者认为,这项规定的实施不仅对电信公司的影响巨大,就是对电信消费者,尤其是非京籍消费者的影响也很深。
此合同对固网运营商而言,利大于弊。原来,很多非京籍用户虽然有申请固定电话的需求,但苦于没有北京户籍,因此不得不改用中国移动公司的“神州行”、“动感地带”等其他“预付费”业务。这样使得原本属于固网运营商的市场却白白的拱手让给了竞争对手。通过对上述入网条件规定的更改,固网运营商将有望改变这一尴尬局面。
此合同使得用户的“欠费”风险有所加大。正是降低了入网条件的相关门槛,使得更多的消费者能够享受到“后付费”业务,这必然会给电信公司带来“欠费多,追缴难”的风险。电信公司目前对那些拥有户籍的恶意欠费用户都尚无太多的有效控制办法,未来对这些无京籍“后付费”用户的控制力度确实令人担忧。
对电信消费者而言,尤其是非京籍电信消费者而言,此合同的公布是对他们人权的尊重,他们今后在电信业务申请方面有望进一步缩小与北京本地人之间的差距。
最后,笔者在庆祝合同范本即将实施的同时,也不由得产生了一些担忧。正是由于在合同范本制定过程中电信公司的被动地位,正是由于此合同没有足够的强制力,电信公司很有可能在合同范本的执行力度上会大打折扣。另外,他们很有可能对自身有利的条款会铭记在心,而对一些有利于消费者,但对自身有一定约束的条款会避而视之。
但是,不管怎么说,此合同毕竟确实取缔了一些霸王条款,这对培养整个通信行业的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而言,又是一次较大的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