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某外资银行一女白领因MSN私人通话被公司监控,监控内容被技术人员“传播”后,导致自己与男友的隐私对话成为同事的玩笑话,因而愤然离职。

  此事一经曝光,立时在各大媒体广为报道。然而,据一项最新调查显示,即时通讯作为一项深受青少年和白领喜欢的通讯工具正在迅速兴起,在这些人群中的绝大多数人发送的即时通讯消息要比电子邮件多。那么,上班时应用即时通讯工具,企业究竟有没有权利对员工的网上聊天内容进行监控?业内人士又有何看法呢?

  本文采访了和君创业研究咨询集团的资深人力资源顾问、君佑律师事务所的资深法律顾问、环宇通软资深技术专家以及HP桌面管理系统的代理商等,全方位、多角度对此类问题进行剖析,以期为企业提供可能的解决之道,也为员工在自由和工作纪律之间找到可能的平衡点。

  广角镜:各有角度,众说纷纭

  (1)俗话说位置决定脑袋,专业的管理监控软件开发人员似乎应该是对监控即时通讯记录的天然拥护者,笔者在采访多年从事管理监控类软件研发的技术工程师孟齐源时,得到的回答却出人意料的客观和理性。孟齐源表示,其实从技术上讲,各种监控目的都是技术完全能够达到的,有些监控的广度和深度远远超过常人的想象,比如说在局域网中监视其他电脑的屏幕操作、文件操作等记录,完全的纪录网络访问行为,甚至完全控制某台电脑。但是孟齐源认为,虽然说技术在某种程度上是无所不能的,但对于技术手段的使用却必须十分谨慎。孟齐源表示自己主持或参与开发的几款管理监控类软件要么是出于国家政策法规的需要,要么是更侧重于管理而不是监控。对于报道中该外资银行的网管人员不当使用监控工具并且泄露员工私人通话的行为,孟齐源明确表示不赞同这种做法。

  (2)专业代理销售惠普网络管理系统和桌面管理系统的北京实利通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刘宇阳总经理对这一事件的态度也非常的谨慎:“规范企业员工使用IT环境的行为其实是IT管理的重要方面,对员工行为的监控并非目的,而仅仅是规范行为的手段之一。而且是否监控MSN等即时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监控到什么程度,要视企业的性质、文化以及管理需求而定。”他介绍说,惠普新推出的一款针对商用客户的灵动桌面管理系统eDMS就具有用户行为规范方面的功能模块,可以分角色分时段规定用户可以使用的软件以及可以访问的网址,也具有敏感资料审核方面的信息安全的功能,但是惠普对于eDMS中的监控功能做了严格的限制,而且也要求代理商在市场推广的时候不要把监控能力作为一个卖点去炫耀。刘宇阳认为:比监控员工的聊天记录更重要的是像IT资产管理、网络流量监控、病毒库和系统补丁的更新、服务台等IT管理的需求,而eDMS也更多的是在这些功能上来下功夫。

  (3)和君创业研究咨询集团人力资源事业部的执行经理解浩然从企业文化和人力资源管理的高度阐述了自己的看法:严格来说,员工在上班时是没有私人时间的,公司提供的资源是为了让员工更好的工作,而不是用来做私人的事情,从这个角度来说,公司对员工行为进行监控确实也无可非议。同时,在某些企业中,由于对源代码等商业机密的保密性要求比较高,所以企业对员工行为、相关记录包括聊天记录进行监控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解浩然同时指出企业对员工采取监控的办法只能说是短视和粗暴之举,而并不是真正高明的管理策略。因为在一个依赖员工的创造力,真正的以员工利益为导向的公司,监控会让员工感觉到企业对自己的不信任,从而严重的伤害员工的主人翁精神,大大的影响员工的工作主动性。从监控聊天记录的目的来看一个是为了规范员工在上班时间的行为,保证对工作的时间和精力的投入;一个是为了防止通过聊天泄露商业机密。对于前者比较可取的办法是企业管理人员多采用目标导向和任务导向的方式,如果员工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较好的完成工作,那他用即时聊天工具聊聊天是可以的,这也是一种休息和调节状态的方法。而对于后者的考虑,则可以通过法律约束、道德教育以及其他负面作用较小的技术手段来实现。解浩然强调,作为企业最重要的资源和财富,员工的权利和自由必须得到重视,员工的尊严必须得到尊重,这样才会为企业带来最大的收益,很难想象整天在监控下工作的员工会做出多大的成绩。

  (4)从企业看来,上班时间监控员工是理所当然;而在员工看来,企业的监控行为是一种严重伤害员工自尊的行为,甚至可能侵犯了法律。那么,这种监控在法律上到底有什么说法呢?北京君佑律师事务所费维琦律师告诉笔者,根据法律,企业有权通过制订规章制度,采取监控手段限制员工利用企业资源从事个人行为,但前提是向员工明示,否则就有侵犯隐私的嫌疑,而另一方面,无论企业还是个人,如得知了个人隐私,都有义务对此保密。对于确认因传播个人隐私对个人造成伤害的,《民法通则》中根据造成后果的轻重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比如,IBM、微软、Intel等知名的外企也通常会在招聘员工时,在Offer中注明与以下含义类似的条款:你的EMail以及聊天记录等信息可能会被监控,你接受这个Offer等同于你认可这种监控行为。但是由于事先声明,同时对于IT管理部门有一整套的制度约束,所以这些知名外企从来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件和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