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合一”已是大势所趋,成为电信业的主旋律。
当这种融合演绎至技术、网络、业务等诸多方面时,监管之苦、整合之难也让人倍感挠头,亟待解决。
“三网合一”使传统的广电网与电信网都可以改造成功能更全面的新网络,随之产生了业务融合的可能。
随着新技术的发展,铺设光纤的成本大大降低,IP技术的运用日益成熟,网络改造的成本降低了;数字技术的运用使高清晰电视所要求的带宽相对降低了。
融合趋势不可挡
在这种技术条件下,传统的广播电视网络实行双向改造,就可以在不影响广电传输所需带宽的前提下向公众提供电信业务,而且这种改造从经济上来考虑是可以承受的。同时,对传统的电信网络而言,使用新的接入技术改造后,带宽不再成为其传输广电节目的障碍,而IP技术的运用,使点播可以以自动寻找地址的方式进行,同样可以达到广播方式那种同时向千千万万个用户传输的效果,从而使电信网可以同时承担电信业务和广电传输业务。实际上,无论哪个网络经过改造,都既非传统意义上的广电网也非传统意义上的电信网,而是一个功能更为复杂、多样的新网络。这样的网络同时还可以提供互联网服务,这就是所谓的“三网合一”。可见,“三网合一”,并不是简单地以某一个网络代替其他的网络,而是现有网络经过改造后,功能得到扩充,可同时兼容传统的广电网、电信网和互联网的功能,是网络功能的融合。
在网络功能全面扩充的技术条件下,一个主体通过改造网络同时从事广电传输与电信传输在经济上是可行的,传统条件下同时从事广电传输与电信传输在经济上的障碍被突破了。于是出现了同一网络的多种利用,具体体现在:利用有线电视网提供IP电话、视频会议等电信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利用电信网提供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服务。网络融合而带来的业务融合,能有效限制网络运营商的垄断,促进竞争。同时,IPTV业务中节目供应平台与用户之间、用户与用户之间的互动,能使广播电视业务能附着大量的增值电信业务,极大拓宽电信业务的发展空间,有重要的产业发展意义。因此,世界上有些国家开始对通信管理政策进行一定技术的调整。通过对广电传输和电信传输实行相互开放,允许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从事电信业务,也允许具备条件的电信运营商传输广电节目。美国、英国等都在上世纪90年代允许电信与有线电视运营者相互进入。同时,加快统一监管机构建设。有些国家在广电传输与电信传输业务融合的过程中,也逐渐对监管机构作了调整,统一了电信业与广电业监管机构。美国成立了联邦通信委员会代表联邦政府监管电信业和广电业;英国将电信管制局、独立电视委员会、广播标准委员会、无线管制局和无线通讯局统一为通信管理局;澳大利亚将通信管制局和广播电视管制局合并为通信与传媒管制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