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从10月1日起调整部分电信业务资费管理方式:对国内长途电话通话费、国际长途电话及台港澳地区电话通话费、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和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实行资费上限管理。
此规定的出台,是8月份信产部和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同意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推出多种固定电话资费套餐方案的通知》的一个延续,在固话市场价格破冰之后,将国内的电信市场改革再次从价格的角度推向深入。
通信成本的成本核算,一直是世界通信业的一个难题,由于涉及的投资项目繁多、电信行业重组频繁等一系列的原因,电信成本一直难以计算,这也为电信价格的科学性蒙上了一层迷雾,在价格的问题上,市场和通信产品提供者往往各执一词又无法得出准确的结论。在通信成本不明晰、国内的通信市场竞争不完全规范化的情况下,出台最近的一系列的通信资费管理规定,具有积极意义。
对消费者来说,规定价格上限防止了通信运营商对消费者的乱收费,也杜绝了运营商在通信价格上的霸王条款的出现,从价格上有效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而从通信运营企业的角度来看,则存在两个方面的影响:
对于目前市场上的主导运营商(如中国移动、北方网通和南方电信)来说,价格上限的规定可能使其丧失部分利益。因为从市场规模的角度讲,主导运营商都拥有一大批忠诚度较高的客户,这些客户一般情况下不会因为资费的原因离网换号,而会遵循历史的沿革采用原有的通信服务甚至相同的通信产品种类,其对价格不敏感,整个通信消费过程呈价格刚性。根据规定中所提出的价格上限,主导运营商在某些产品下就要牺牲从这个数量极大的用户群中获取的规模效益,这对主导运营商来讲必将损失部分利益。但是从改革的角度来讲,这部分损失的利益为垄断利益,也是不合理的,新规定的出台正好将这部分利益消除,更好的破除了垄断。
对于新兴的运营商来讲,此规定的出台让它们与老牌运营商的竞争条件更加接近了。老牌运营商再不可利用传统的客户资源通过过高资费从自己原有的巨大规模的客户群中攫取超额利润,而只能通过更好的服务与新型运营商平等竞技。新兴的运营商可以通过更好的服务和更加合理的资费培养自己的竞争优势。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资费规定中没有限制通信产品的价格下限,这充分表明了监管部门的态度:坚决将电信产业的改革向市场化推进。信息产业部和国资委在电信市场中的角色也越发向裁判和监管者靠拢。这对运营商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也给消费者提供了一个值得期待的明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