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政府采购是一池春水,那么,《软件政府采购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就像投下了一枚巨石,使本就不太平静的水面掀起了不小的波澜。国内软件业对这个意见稿可以说有很大的意见,虽然有一些厂商没有明确地提出反对,但异议颇多,悄声议论的,公开表示不满的比比皆是,尤其以全国政协委员倪光南为主的反对声一浪高过一浪。

  新采购办法引争议 当意见稿出台

  倪光南就率先“发难”,他认为,《意见稿》中的某些条款违背了2002年公布的《政府采购法》的精神,也不符合国际上的一些惯例。倪光南称,“《意见稿》中部分条款,如不加以修改,有可能为‘优先采购’跨国公司软件敞开大门。”“优先采购的非本国软件类别及其界定条件却向跨国公司倾斜,这显然不符合国际惯例,不利于软件业的创新。”“想用政府采购市场去换取外资的投入,其结果将使本国企业丧失政府采购的支持,从而对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造成重大损失。”倪光南指出,WTO对于政府采购没有约束,所以全球没有对官方采购提出任何异议。政府采购就应该考虑保障自己国家的利益和安全。根据《意见稿》,政府采购应该购买本国软件,包括本国软件产品和本国软件服务。但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在非本国软件中,优先采购其中某些产品。

  《意见稿》不排斥采购非本国软件是问题的焦点。“购买非本国软件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审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而非本国软件将被分为两类,一类是可以优先采购的,被列入《优先采购的非本国软件产品目录》,另一类是非优先采购的。根据《意见稿》,非本国软件的供应商,如果符合某种条件,则可以申请进入优先采购目录。比如,在本国累计投资超过一定额度,并且其在本国的营业额中,连续2年有一定比例用于本国。比如,连续2年,每年在本国的投资、研发投入、外包出口、纳税合计达到其当年在本国营业额的一定比例,也可以申请进入优先采购目录。又如,在本国设有软件研发机构,向本国转移软件核心技术,并连续2年每年培养具备中高级资格证书的软件人才一定数额以上。

  面对市场的质疑声,信息产业部表示,《软件政府采购实施办法》主要是财政部负责,信产部只是参与者,具体的出台日期将由财政部决定。意见稿将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才最终定稿。目前,意见稿规定的还只是一个框架。具体负责“优先非本国软件厂商”认证工作的陈冲认为,由于实施细则还没有制订,《软件政府采购实施办法》最快也要到今年年底才能出台。陈冲称,意见稿中有很多条目需要细化,比如:第一章第二条中规定本国软件产品和软件服务各为在国内发生50%和30%,具体应该怎样界定,到现在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提法。另外,在第三章第十九条中,关于“优先非本国软件厂商”具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也没有最终确定。

  软件联盟成立 直指政府采购

  尽管《优先采购的非本国软件目录》尚无最后定论,但国产软件厂商并没有放慢融合脚步。日前,由国内 20家国产软件企业组成的北京“长风开放标准平台软件联盟”4月14日在北京成立。会员企业更是直言,增强政府采购竞争实力是该联盟的首要任务。

  “长风开放标准平台软件联盟”是由应用集成商、平台软件厂商和第三方机构组成,首批加盟的20家企业或机构几乎涵盖了软件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包括神州数码、太极计算机公司、金山软件、点击科技、中科红旗、中关村软件等18家主要的国产软件公司,以及北京软件产业促进中心、国家应用软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两家机构。据悉,长风联盟的成立首要目标就是政府采购,因为政府将是国产软件目前最大的客户,联盟也希望以此为突破口,在未来争取更多的客户。而且,成员企业希望将以统一品牌开发符合开放标准、互相兼容的软件产品,并最终形成统一的标准,并将这一标准申请成为国标

  很显然,这种举措是非常积极的。众所周知,由于我们本身的底子薄,支持本国产业发展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国际通行的惯例,因此国内软件业渴望政府采购本国软件也无可厚非,对采购国外产品产生抵触情绪也是情理之中。但如果考虑到今后的长远发展,考虑到全球化的竞争,对国内软件业来说,依靠政府的保护伞只是一个权宜之计,有朝一日还是要依靠自身的实力与跨国巨头打拼。而这个时间差越短对我们的民族软件产业发展的影响也就越大。从这一点来说,政府的过度保护对国内软件业的发展未必是一件好事,而将宝完全押在政府采购上,也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事实上,政府采购只是软件市场份额的一部分,而民间的大市场才是企业成长的基石。在民间的市场上,企业不仅要面对国外巨头的挑战,也同样面临着国内同行的竞争,而这才是考验企业生命力和竞争力的真正战场。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政府保护国内企业的时代将很快过去。失去政府保护后的国内企业,面对的一个严峻事实就是要回归到真正的市场。而市场是无情的,优胜劣汰是一个不二法则,如何塑造自己的市场竞争的能力和实力就显得非常重要了。渴望政府采购本国产品当然重要,但我们的软件企业更应该深挖潜力,积攒经验,真正把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用好,整合优势资源,集中力量提升核心竞争力。

  不可回避的微软问题

  希望是美好的,设想也是憧憬的,但是现阶段国内软件企业的发展,还非常依赖这个据悉能产生120亿软件市场的政府采购。这恐怕也是大家对意见稿心怀不满的一个主要原因。据悉,2004至2005年度的省级政府采购,国产软件占据了整体采购份额的七成,而微软获得了超过总数六成以上的操作系统订单。虽然在份额上本土厂商超过洋品牌,但在采购金额上,购买国产软件经费却不到总经费的三成。因此,以金山公司为首的本土软件虽然在套数上超过了微软公司,但是从金额上讲本土软件仍然远低于微软公司产品。这不能不说是国产软件企业的一大软肋。如今如果在政府采购中在圈定出一个优先采购的非国有软件,对国产软件来说显然是很难接受的。

  按照信产部和财政部官员的说法,《软件政府采购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思想有两个,也就是所谓的“两条线思想”。一条粗线,区分本国软件和非本国软件的粗线。一条细线,区分不同的非本国企业。粗线的意思是根据本国软件地定义把金山和微软分成本国和非本国软件。而细线是根据对中国经济贡献不同,非本国企业分成了“优先采购的非本国软件”和一般的“非本国软件”。而且,虽然政府官员一再表态优先支持国产软件,但具体实施规定的缺失和出台的拖沓令本土软件厂商很是不满。本土软件厂商的代表中科红旗公司和金山公司均认为,保证优先采购本国软件的措施应该尽快和明确的出台。

  因此,一个敏感问题就是微软的问题。在实际采购中,由于原有IT投资都是基于微软产品,为了保证工作的连贯和稳定,同时保护原有IT投资,采购微软产品是必须的,这是毋庸置疑的。由于美国政府的出面参与,因此在软件采购法出台方面,相信还有许多的疑难问题需要解决,尤其是国家在统筹考虑一盘棋的情况下,如何界定得失情况就不好衡量了。

  而且,在完整的条例出台之前,《软件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还面临着中国加入《政府采购协定》带来的不确定因素。受商务部委托研究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承诺情况的清华大学教授于安介绍,中国尽管三年之前中国就加入了WTO,但那只涉及商业消费市场。作为对公共产品市场即政府采购的规制,WTO另有《政府采购协定》(简称GPA),至今为止,中国尚未加入该协定。但中国方面也承诺要在今后某个时候加入GPA,以实现中国庞大的政府采购市场向成员全面开放。一旦加入GPA,就是对所有国家敞开政府采购市场,软件也不例外。那时候,软件是不是还在保护的范围,就又有待商榷了。无论如何,过分依赖政府采购显然不是长久的发展之计,顺应市场,提高自身竞争力才是立足之本。


  阅读关于 软件采购 的全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