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手机用户来说,收到的垃圾短信已经超过了正常的短信通信,每天只要一打开手机,“星相占卜”、“暧昧情色”、“美女视频”、“有‘色’声讯”、“制贩假证”、甚至“出售枪支弹药”等内容的短信就不请自到,让人不胜其烦。
这种情形已经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我相信绝大多数手机用户都对这种现象深恶痛绝。
现在,这种情况终于有可能改变了。十一长假刚刚过去,信息产业部就发出了“进一步加强移动通信网络不良信息传播治理的通知”,要求各相关电信运营企业要加强移动通信网络的接入管理,严禁为无相应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者提供接入服务;完善移动通信网络的接入、传输管理流程和工作制度,对所接入的信息服务业务事先进行信息内容审核,发现含有或用挑逗性语言散布国家明令禁止内容的信息不得接入和传输;对已接入和传输的,一经发现,将按照《电信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立即停止接入和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同时要强化技术支撑,加强对移动通信网络所接入和传输的文字、声音、图像和视频等信息的日常动态拨测和实时监测,对发现含有或用挑逗性语言散布国家明令禁止内容信息的,应按《电信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要求立即停止接入和传输,予以严肃处理。 加强社会监督,健全用户投诉处理机制。要设立专门的用户不良信息投诉受理平台,对用户所反映问题立即核实;对问题属实的,应按《电信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要求立即停止接入和传输,予以严肃处理,并将有关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用户。定期在每月10日前将上个月关于受理用户不良信息投诉及处理情况上报相关电信主管部门。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对于不良短信,信息产业部要采取铁碗来治理,“杀无赦、斩立决”。
“通知”还要求各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应切实承担起所接入的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的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所经营信息服务业务的管理,在采集、开发、处理、发布信息时,须对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查,严禁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或用挑逗性语言散布国家明令禁止的信息内容;完善制度、强化手段,加强对所传输内容的监测管理,发现违反规定的,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当地电信主管机构报告。
从“通知”的措辞上看,对于不良短信,信息产业部这次真要是动真格的了。这是一件大好事,广大饱受不良短信骚扰的手机用户没有理由不拍手称快。可是转念一想,又觉得不是味儿。不良短信的问题可以说不是一天两天了,为什么要迟至今天才想到了“杀无赦、斩立决”?难道信息产业部的官儿们对于是非的判断就那么迟钝吗?
不良短信中有些明目张胆地宣布要提供色情图片、色情语音聊天服务,不消说,这些都是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国家机关的普法活动已经搞了很多次,信息产业部官员的法律知识想必不会缺乏。难道这些官儿们的手机都有专门的屏蔽装置、对于这些违法短信全都能进行阻挡、因而从来都收不到这些几乎人人都能收到的违法短信?否则的话,怎么会像现在这样“有警不接”、“有警不处”、而任违法短信泛滥成灾呢?我们怎么能够解释要在不良短信泛滥几年后信息产业部才亮出了生死牌呢?
中国的很多事情之所以难以处理,常常不是因为事情处理起来多么棘手,而是因为有关管理部门根本不能发挥职能作用,尸位素餐,人浮于事。所以很多事情都陷入一种怪圈,这个怪圈的顺序是:问题出现——百姓怨声载道——管理部门视而不见——问题积重难返——管理部门开始三令五申——问题依然我行我素、继续膨胀——管理部门采取运动式、战役式手段打击——问题潜行、一段时间后改头换面、继续发展——歇息了一段时间,管理部门再一次采取运动式、战役式手段打击——问题再次潜行,继续膨胀,最终大家司空见惯。
很多事情之所以到了最后要花费巨大成本来进行治理,就是因为当初的视而不见。
短信问题就是这样。从这次信息产业部公布出来的撒手锏来看,这些措施难道在不良短信泛滥之前缺乏技术条件因而无法实行?
信息产业部对于相关电信运营企业提出的要求不可谓不严厉,也规定了明确的处罚措施。这种做法非常明智,因为管住了电信运营企业就堵住了不良短信的通道。经营短信业务可以为电信运营商带来不菲的经济效益,这当中当然包括不良短信业务。受利益的驱动,信息产业部对电信运营企业的紧箍咒能不能起到作用、暂时起作用后能维持多久,都值得人们拭目以待。
但愿不良短信问题不要陷入上文提到的怪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