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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播下龙种也会收获跳蚤命

作者:徐红明出处:《新营销》杂志
[ 2006-11-03 16:24 ]
摘要:企业在进行品牌和产品推广时,任何一个媒体都是双刃剑,选对了,事半功倍;选错了,事倍功半。新媒体大潮席卷而至,是借力平台还是无底深渊?美丽的外衣下隐藏着怎样的面容?

  没有人可以给新媒体下一个准确的定义,楼宇电视、移动电视、列车电视或许都可以被称作新媒体,而手机媒体、电子杂志,乃至出租车栏杆位广告等,毫无疑问也是新媒体的一员。对于新媒体来说,只要是新近产生的、与传统媒体有别的媒体平台,都可以被称为新媒体。

  不可否认,新媒体较传统媒体而言,在某些方面确实有一定的优势,比如百度宣称的“精确化定制”,比如分众国际倡导的“面向特定受众族群”,等等,因其受众明确,使得企业广告能够直达目标消费群,从而产生作用。

  然而,当林林总总的新媒体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来的时候,其自圆其说的前景预测肯定不是企业投资的依据。对于企业经营者来说,如何衡量新媒体的价值,如何确保你的投入得到高回报率,如何把每一分投入的钱都花到刀刃上,都是需要思考并解决的问题。

  新载体未必是新媒体

  在电视上做广告,或许我们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投入大量资金在节目间隙放上一段几秒钟的广告,可观众呢,却在节目刚刚结束一秒钟后,就按了遥控器换了台,于是,你的广告对于他来说就没有任何影响或作用。

  同样,报纸广告也是如此:在寸土寸金的版面上发布了广告,可读者偏偏只看版面上最新的新闻或者有趣的图片,而对你的广告视而不见,于是,你也不能确保你投入的巨额广告费能产生多大的效果。

  与这些传统媒体相比,以分众传媒为代表的新媒体的优势在于,面向特定的受众族群,而这部分群体也恰恰是某些品牌或产品的目标消费群或重度消费群,而且,相比于强行轰炸式的报纸或者电视广告,在楼宇、电梯上的分众广告虽然覆盖率不如电视或报纸广泛,但受众的集中度高,所以更为精确。这两种不同的广告模式,就好比一个是轰炸机,只管对着地面一顿狂轰滥炸,花了不少炸弹,却不知道到底是否炸中了目标;另一个,却是精确制导导弹,花费不多,却能瞄准目标,百发百中。

  所以,单从精准性来说,分众传媒确实比传统媒体更有优势。

  也正因为如此,分众传媒在短短几年内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同。可以说,分众国际的迅速崛起,点燃了许多人利用新媒体一夜致富的梦想。由此,大量有别于传统媒体的传播方式迅速诞生,手机的边缘功能、互联网上最无品位的趣味、电梯上那道不起眼的扶手,等等,在新媒体从业者眼中都散发着诱人的光芒。

  在这热热闹闹的背后,我们冷静思考一下,就可以发现,许多所谓的“新媒体”,不仅达不到媒体应该具备的传播效果,甚至可以说,还不能被称之为媒体。

  与传统媒体相比,许多所谓的“新媒体”,只是将自以为是的“创新”当作是镇山法宝和灵丹妙药,在急功近利心态的驱使下,一些没有完全成熟的技术、平台成了“早产儿”;并且,这些“新媒体”缺少专业的媒体从业人员,在走上社会之前,不但没有进行任何市场调查,而且也没有一个完整的可供操作的商业计划,由此导致了一些“新媒体”迅速产生而又迅速灭亡。

  举个我最近听到的例子:一个年轻小伙子,开发了一套所谓的流动“新媒体”,即在某市免费为市民发放3000辆自行车,并在这些自行车上贴上企业的品牌、产品宣传广告。在他看来,这种流动式的宣传方式或许能引起许多企业的兴趣。但实际上,这位小伙子的流动“新媒体”实施了几个月后,却少人问津。最后经人点拨,小伙子才发现,原来,该市共有700万辆自行车,他的3000辆带有广告的自行车投入到社会后,根本是沧海一粟,根本不可能产生任何影响。

  所以,类似于上面这个案例的所谓“新媒体”,严格来说并不能被称为是媒体,而只能说是一个信息传播的载体或者平台。

  著名营销专家、奥克斯集团新闻发言人黄江伟认为,真正的媒体应该拥有一定数量的受众群,且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而现在许多人将新涌现的信息传播载体看作是新媒体,盲目投入大量广告费,却不能最大限度地传播信息,给企业资金造成了极大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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