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IPTV也出现了标准争端:华为卷入IPTV标准之争,公开质疑H.264;IPTV标准之争凸显电信广电诉求之异.......人们不禁要想,IPTV是否会重蹈数字电视覆辙?
正好今天看到:“2005年11月24日,由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多媒体应用专业委员会主办,智达市场策略顾问有限公司承办的中国IPTV产业政策及技术、标准研讨会召开。”见中国IPTV产业研讨会专题_科技时代_新浪网。
这是一种公开的研讨,举办方多为媒体或行业组织。象这种规模的研讨会,主要是一种单向的信息发布,很难有深度的研讨和交流。也许举办方会尽力安排一些讨论和互动的环节,但实际上是一种各方观点陈述会、是企业和政府的公关宣传会。此外在这种场合下除了象侯老师这样的业界知名专家有个人品牌和声音外,政府代表和企业代表一般需要代表本组织的利益和观点。套用胡狼狼的话说,那些代表们是没有个人话语权的,他们的个人意见,个人观点在这种场合是无从表达的。当然会下,老朋友、老对手见面,私下里可以有些个人的交流。
用一句流行但有些Out的话说,这种研讨会是Web1.0式的。
如果产业完全采用这种模式的交流,其后果堪忧!这不,DVB标准就是前车之鉴。欧美的数字电视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市场,相反我们国内的数字电视可能已经错过了最好的时间窗口。因为IPTV来了!因为下一代互联网来了!为什么会错过时机?先让我们看看下面这些报道和评论:
数字电视标准多年难统一 谁把黄金炼成了废铁?
数字电视国标难产 清华上海交大“两标对决”
……
其中一种最主要的观点是:标准难产是因为利益之争,各种标准不肯融合、不肯妥协。
为什么会不愿意妥协呢?我不愿意归结到所谓的“丑陋的中国人”这种低级的关于人性善恶的断言上,那样解决不了问题。利益妥协是建立在知己知彼、知天时地利基础上的利益谈判和共赢设计。所以会不会是我们的交流方法有问题呢?一种“丑陋的”的断言说是因为“不把问题放在桌面上”。对此,我仅同意这点:不把问题放在桌面上,会出很大的问题。比如标准,首先需要充分了解候选标准本身的技术特点、优劣势、前瞻性等等,其次更重要的是需要理解候选标准对产业各方的影响,最后才是竞争性标准的企业的利益。如果企业不能做到知己知彼,不了解自己的标准提案和竞争标准;不知道产业各环节状况和利益;不知道标准实施的难度;一句话,如果不把所有问题摊在桌面上,那么就设计不出自己的利益的实现方案,也设计不出可行的妥协方案。
进一步我们要问:是不愿意放在桌面上呢?还是交流方式所限,没有办法放在桌面上?拿标准制订举例来说,一般程序是:
1. 标准制订主办方征集候选提案。
2. 主办方甄选专家组,包括标准起草小组和研讨组。可以提交标准候选的企业中的专家,也可以是独立专家。
3. 制订方独自或在专家标准起草小组帮助下汇总融合出标准草案。
4. 征求企业和专家意见。
5. 专家研讨组讨论。
6. 制订方和标准起草小组修改标准。
7. 专家研讨组多次讨论。
8. 形成标准提案,更大范围征求意见。
9. 最后形成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