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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有的维护网络安全的主要法律有1997年 12月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2000年12月颁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以及1997年3月颁布的对侵害计算机系统的犯罪行为进行制裁的新《刑法》等,而涉及网络安全的实体法律、法规并不多,已有的法律中,涉及网络安全中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证据问题的也不多,随着我国网络立法进程的进一步发展,网络法律的进一步完善,网络世界必将更加美好和安全。

  当然,除了必要的网络立法外,使用社会和技术手段预防网络犯罪也同样重要,从2003年8月开始,陕西省公安厅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上网实名制规定,凡在陕西境内网吧上网的网民都必须办理上网实名卡,不持卡无法上机操作。办卡时网民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都要输入卡内,上下机时必须到网吧服务器端刷卡,换机可直接单击电脑屏幕上的指定图标及菜单。实名卡可在任何一家已安装上网实名管理系统软件的网吧办理,办理后也可在其他非发卡网吧使用。

  据陕西省公安部门介绍,实名卡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杜绝网络中的不法行为。公安部门与各网吧联网,网民在哪家网吧、哪台机器、什么时间上网、浏览过什么网页和聊天记录等信息,均一目了然。由于实名卡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年龄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理所当然被挡在网吧之外。

  此后,辽宁、江苏、广东等省都先后或者开展了实名卡上网制度,或者大规模地在网吧中安装计算机监控系统,以最大限度地遏制网络犯罪行为。

  在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方面,有的国家政府走得更远。从 1998年开始,美国联邦调查局就开始研制一种叫做“食肉者”的电子邮件监视系统,“食肉者”的外观与普通的Windows个人电脑并无两样,只不过其中安装了由联邦调查局独立开发的监视软件。根据美国联邦通信监听法,联邦调查局在获得法院发出的许可令后,可将“食肉者”安装到“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的服务器中。

  “食肉者”工作时,会将通过该服务器的所有电子邮件“全部吞进去”,再筛选出指定对象的特定犯罪嫌疑人的电子邮件,然后将其保存到自己的存储设备中。这样以便联邦调查局的调查人员阅读被筛选出来的电子邮件,从中发现线索,追捕犯人。在美国,自从1968年制定联邦通信监听法以来,每年都有1300件左右的电话窃听获得法院的许可,美国人对于通信监听本身的抵触情绪并不十分强烈。近几年来,黑社会等犯罪组织在进行枪支以及毒品的国际交易时开始广泛使用电子邮件,因此,一般人民对于以侦破犯罪为目的进行的类似电话窃听那样的电子邮件监视活动也无明显的反感。从开始研发到投入运行的一年半时间里,“食肉者”已经用于约25起案件的侦查中,并发挥了强大的威力。虽然“食肉者”曝光以后,引起美国社会的强烈反响,但联邦调查局仍然表示,未来“食肉者”将会更广泛地用于侦破各种犯罪组织的执法活动中去。

  其他国家也采用了类似的做法。2000年8月15日,日本开始实施“通信监听法”,根据通信监听法,执法部门可以对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进行监听,虽然日本目前没有对在互联网上传送的电子邮件进行实时监听的技术,但很有可能采用与美国联邦调查局开发的“食肉者”监听系统相同原理的系统进行监视。俄罗斯也已经在电子邮件监视系统中采用了“食肉者”方式,英国采用相同方式的可能性也很大。

  当然,在预防打击网络犯罪过程中,对电子邮件和互联网进行监控时,确实存在着这些监控系统被人滥用,因而在一定范围和程度内侵犯个人隐私的可能。产生这种担心,是很自然的事,而且实事求是地说,类似的事在国外也确实发生过。但所有这一切,也完全不足以构成取消监控的理由。正如任何一个理智的人都承认的那样,这个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人、完美的事和完美的制度,当然也没有完美的监控系统。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也为整个互联网世界的安全和宁静,纵然确实存在着一些缺点,对电子邮件和互联网进行监控仍然是有必要的,而且是互联网得以正常运行的基础和前提。当然,不断改进系统,在打击犯罪、维护网络安全的同时,尽最大可能地保护网民的隐私权,也是文中应用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