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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郑新疆
 

华为 

        华为万人辞职事件被认定无效

     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者“工龄归零”;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通过非法劳务派遣;明显违反诚信和公平原则等规避行为——统统被认定是无效行为。(摘自: 劳动部门:华为万人辞职事件被认定无效 )
您对此事件有何看法,不妨也来
说说

 
       业界人士
  • ·华为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的万人辞职事件,恰恰就是广东省高院出台的指导意见第22条中规定的第一中情形,为使劳动者“工龄归零”,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认定为无效。但在具体认定的时候,仍然会存在问题,就是劳动者必须证明是单位强迫劳动者辞职的,如果不是 强迫的,仍然不能认定为无效。
  • ·《指导意见》的意义在于将新劳动合同法条文具体化,使其具有司法、仲裁的可操作性,并加入了一些强行法规定,例如对华为做法的否定等,尤其值得肯定的是明确了加班工资的举证责任倒置及追索时间。这无疑有利于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下发《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恰到好处,有效堵住了华为等企业恶意规避《劳动合同法》、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的后门。
  • ·劳动部门认定华为万人辞职事件无效,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件好事。这对于一些想通过其他渠道躲避法律的企业,是一个警告,同时也对其他企业是一个震慑作用。另外,这一事件也证明政府的执法透明度正在加强,这是一件利民的大好事。
  • ·当然支持劳动部门的决议,劳动不是儿戏,岂能想当然?过河拆桥,天理难容,这个严重缺乏社会责任的行为,过了冬天,就准备甩了包裹,进夏天?
  • ·华为辞职员工再上岗,并给予员工合理的补偿,员工并无异议,所以也不会出现起诉华为的事件发生。虽然劳动部门认定无效,这对华为来讲也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 ·用工单位规避劳动法规,是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不单单民营企业这样,其实,在国有企业、跨国公司中同样存在。过去由于劳动法规不健全,或者检查不力,才出现这种问题。立法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在于执法、和司法的过程。
  • ·劳动法有不完善的地方,许多企业利用其漏洞打擦边球,华为员工应该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劳动者权益。
  • ·劳动部门首次站出来,宣布华为万人辞职事件行为无效,这无疑是政府为广大的劳工讨回了一个员工,也是对华为老大哥这种行为的一种公开谴责。笔者希望,通过华为万人集体辞职事件,企业能从中吸引教训,能真正为员工利益着想,不要一味企业利益和创新新力。特别是象华为这样的知名企业,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方面应起好头,带好路,而不要成为众人指责的对象和政府监管的重点。
  • ·华为万人辞职事件以华为“赔了夫人又折兵”收场,抛开华为赔钱不说,此次万人辞职无效事件说明华为的政府公关能力有待加强。
  • ·这个劳动法新规一出台,就备受争议,是企业有意拉大旗作虎皮,忽悠员工的。富士康引发的那场合同风波,遭到媒体和舆论的批评,已经很说明问题了。现在,劳动部门认为华为员工辞职无效,让人们再一次看清了,劳动法新规并不能真正保护员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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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观点

    ·企业需要忠诚度高的员工,所以才会计算工龄,华为将工龄清0就是对自己普通员工多年的忠诚的一种否定。

    ——网友

    ·工龄清0我想是为了公平,你想想,如果工龄每个月增加5元钱,那做了10多年的要比刚来的要多拿多少钱啊,而且大家做的事情一样,凭什么要多给你这么多钱,那新来的当然不会留。

    ——网友

    ·中国企业的某些高层就是那么臭不要脸,当年一大堆人半截入土的让人家玩下岗,还说什么大不了从头再来。

    ——网友

    ·虽然华为这样做但是还是大部分人支持的。华为在国内还是一个很好的企业,如果华为愿意请你就华为的普通工资:一月8K,估计你们这些人赶都赶不赢吧,更不要说其余的福利奖金了。

    ——网友

    ·在深圳,我觉得华为算不错了,把工龄清零而给了员工补贴.可是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严重违反劳动法,任意克扣员工工资,任意解雇员工而不给任何补贴。

    ——网友

    ·一个老板同时注册多家公司都是独立法人其实还是一套班子,员工更本无法分清这些公司之间的关系,老板由把员工在几个公司之间调来调去,员工的劳动关系怎样确定?

    ——网友

    ·国有企业的问题,是因为国有企业当年的用工制度不合理造成的,当时的国有企业就是工人的奶妈。国有企业工人能进不能出,工资能涨不能降,企业办社会等等行为导致活力下降,负担过重。国有企业根本无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与其它性质的企业竟争。

    ——网友

    ·大快人心。广东法院为很多打工者办了一件好事,有历史意义的好事。华为行为可耻,网通、联通、石油等垄断企业更是可耻,强迫职工签订派遣合同,有恃无恐。

    ——网友

    ·从企业方面来说,部分老员工的确是一笔财富,但无论国内国外,新陈代谢都是必然的。随着工龄的增加,工人的工龄工资必然增加,这是非常合理的,但企业的负担和经营成本也同样会增加,当你所能创造的价值低于企业给你的工资时,企业当然会考虑不继续录用你,除非你能继续提升你的工作能力。

    ——网友

    ·辞了你你做就留。不做就走人。那有那么多话说,这么多人骂华为,还有这么多人想进进不去。你不做自会有人做,别把自已太当回事。没了你华为开不了成? 他有钱还怕请不到员工?

    ——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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