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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要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厂商名称、货源标记、商业秘密、制止不正当竞争、原产地名称、植物新品种以及其它智慧成果等。
预防第一 如果一个企业能够预先采取措施来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就可以省却很多的麻烦。企业还应该确保从事市场推广和产品研发、生产工作的员工了解这样一个事实:这些产品或服务的知识产权属于本企业所有。制定战略 处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措施多种多样。一旦自己的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受害企业应对自己拥有的知识资产的价值做战略性评估、分析将要采取的行动的具体细节和行动的步骤、对每一步行动将引起的结果进行仔细权衡。另外,在处理此类事件时,迅速反应、策略连贯也是非常重要的法宝。
具体措施 在做出如何应对的决定之前,企业应该对可能采取的行动做成本——效益分析。 (1)了解谁在侵害自己的权利。 (2)了解问题的严重程度; (3)考虑侵权行为是否有升级的危险; (4) 如果可能,估算自己已遭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并估算出在自身对侵权行为不做出反应的情况下,将遭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把这一切弄清楚之后,企业还要考虑自己究竟应该采取什么行动以及需要付出的代价、由此获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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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海外扩张遭狙击: 2003年1月,思科系统有限公司宣布,对中国最大的电信设备制造商华为技术及其在美国子公司就华为侵犯思科知识产权提起法律诉讼。其时,华为已成为全球除思科之外惟一能提供从低端到高端的全系列路由器和交换机解决方案的公司,而且其产品售价平均低于思科同类产品20%.2004年7月,在华为做出重大让步后,华为公司、思科公司、3COM公司向美国法院提交终止诉讼的申请,法院据此终止思科公司对华为公司的诉讼。 日立存储“美国告状”: 2005年初,日立环球存储科技公司宣布对中国南方汇通微硬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方汇通)以及其母公司南方汇通世华微硬盘有限公司与相关联营研究机构提出诉讼,控告对方侵犯日立存储的多项产品专利权。引人注意的是,这起中国和日本企业之间的专利纠纷,诉讼却提交美国某法院审理。在起诉中,日立存储要求法院发布永久性强制命令,禁止南方汇通在美国制造、使用、进口、发售及销售涉嫌“侵权”的产品。 中芯融资一度搁浅: 2005年2月,美国进出口银行董事长正式表态,称该银行将“搁置中芯国际的贷款担保申请”,而此前美国进出口银行一直是中芯在美国采购设备的主要融资渠道,美国进出口银行由美国国会组建,主要职能是向那些计划购买美国产品的外国公司提供资金援助。据海外媒体报道,美国美光科技公司多次通过院外游说等方式向美国有关部门施加压力,最终迫使美国政府干预此事并敦促美国进出口银行拒绝为中芯国际提供贷款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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